阜阳市安监局近日发出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供货单位资质审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11-30 信息来源: 浏览量:1592
通知称,目前,烟花爆竹进入产销旺季,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有关文件要求,阜阳市将开展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供货单位资质审查。
市安监局将会同市质监、工商、公安等部门,对经阜阳市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推荐或自荐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资质进行集中审查。批发企业需提供对其供货生产厂家的下列证明材料:1、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复印件;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产品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4、产品不含氯酸钾承诺。审查合格的企业将通过市安监局网站公布名单,接受监督。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得在我市市场销售。请阜阳市各县、市、区安监局督促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将备案材料于2012年12月30日前报送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