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会简介
安徽省烟花爆竹协会成立于2002年4月,是跨行业、跨部门、跨多种经济成份的全省性社会团体。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运输企业、焰火燃放企业、安全评价机构与烟花爆竹相关监管部门及个人自愿参加组成。
本协会业务主管部门是省供销社,登记管理机关是省民政厅。
省供销社、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政府法制办、省经信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等部门派员参与协会领导和管理。
二、业绩及服务功能
2005年以来,协会在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机关和省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全体会员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成效明显,业绩显著。
2007年3月,被省民政厅授予全省性“示范行业协会”;
2008年3月,被省人事厅、省供销社评为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先进集体;5月被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评为全国“烟花爆竹行业优秀社团”;
2012年元月,被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安徽省文明办、新华通讯社安徽分设、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授予2011年度安徽省“百优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2013年被省民政厅评估为5A级社会组织,5A级是社会组织评估最高等级,也是省社主管社团中唯一一家。
2013和2014年,连续两年被安徽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安徽省文明办、新华通讯社安徽分设、安徽省社会组织联合会联合授予安徽省“百优社会组织”荣誉称号。
(一)遵章办会,规范运作,保障会员权益。
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两次常务理事会议、一次理事会议,研究部署工作,听取意见和建议,改进服务,反映会员诉求,确保会员在承担义务的同时,充分享有会员权益。
(二)引导安全发展,倡导安全文明。
充分利用《安徽烟花爆竹》(会刊)和协会网站两个舆论平台和其他各种形式,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宣传“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科技、安全投入、安全教育”;
宣传报道先进事迹;
传递信息,推介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科技。
会刊每年定期印发6期,每期1000份,免费发送全体会员和政府有关部门以及省内外相关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协会网站点击率已达430万次。在国内业界均有较大影响力。
(三)承担政府主管部门委托交办的各项任务。
完成省公安厅委托办理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培训任务。
承担省公安厅委托协会对省内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评估任务。
完成省供销社委托,积极参加省安委会组织的由其成员单位参加的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的各项活动。
完成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法制办有关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规章、规定等政策文件,出台之前向协会征询意见的任务,以及省公安厅有关公安部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资格条件和单位资质条件及管理等标准出台前征询意见的任务。
完成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住建部有关《烟花爆竹仓库建设标准》的部分章节起草及定稿任务。
(四)建言献策。
向省政府提出:“按照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集团化的要求,整合全省烟花爆竹行业资源,建立烟花爆竹经营网络,积极支持集生产、销售、储运、燃放和科研于一体的企业集团发展”建议。该建议写入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皖政[2008]38号)。
向国家税务总局两次专题报告烟花爆竹行业税收政策问题,并提出相应改革建议。
(五)专家委员提供技术支撑。
2007年成立专家委员会。
2010年与南京理工大学烟火研究室签订科技创新合作协议,聘请南理工潘功配教授为专家委员会首席专家委员。
专家委员会为培训企业骨干、帮助企业解决工艺疑难、科技咨询、大型焰火燃放安全评估、省外备案登记企业资质审查等各方面,提供技术支撑。
(六)开展行业自律,树标杆、正行风。
2005年7月召开行业自律大会,通过行业自律章程。
2005、2007、2008、2010、2011、2012、2013、2014年,先后八次在全省业内开展评先评优活动,累计表彰180名先进个人、135家先进单位、66个烟花爆竹示范专卖店。
评选出17个知名品牌,24个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产品,10个安徽省最具影响力品牌产品。
受理举报、主动配合省质检、安监、公安、工商联合组织执法队伍打假,震慑和遏制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七)对省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入安徽实行备案登记管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2010]128号)等文件精神,根据协会《省外烟花爆竹流向安徽备案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对省外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进入安徽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及时报请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录入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对部分企业具体操作流向信息化监管系统中遇到的疑难,协会及时给予帮助。对在安徽境内运途中,发生交通和其它意外事故向协会发出救助信息的车辆和人员,第一时间给予协助和支持。
(八)牵线搭桥,提供服务平台。
协会每年组织召开产品推介订货会,为省内外企业提供合作交流平台,以便他们更好地了解产品及市场行情,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开拓新的市场。
向生产经营企业介绍推荐安全评价机构,做好安全评价工作。
推荐广德承世花炮公司“承世”牌、安徽省翔鹰花炮有限公司“翔鹰牌”、安庆路西花炮公司“诚诺”牌申报“安徽省著名商标”;推荐六安市杭南烟花爆竹制造有限公司“杭南”牌申报“六安市知名商标”,帮助企业提升品牌知名度,走向省外,拓展新市场。
(九)对外交流合作。
协会连续六年组团参加中国烟花贸易博览会。
先后组织相关会员到北京、辽宁、新疆、宁夏、南京、江西、湖南、广西等省市考察交流。
在积极派员外出交流合作的同时,热情接待江西、江苏、河南、新疆、重庆等省外同行来我会考察交流。针对行业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并希望今后加强沟通,相互学习借鉴,共同为烟花爆竹行业做出积极的贡献。
2010年,会长苏云代表安徽花炮行业参加由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组团赴台湾考察,向台湾同行宣传介绍安徽花炮业界情况,商谈合作意向。
2012年2月,邀请美国爱高文化推广公司到我会考察交流。
2013年11月27日,12月5日—6日,全国总社《中华合作时报》安徽站站长王勇考察我会,并采访考察:安徽盛虹烟花爆竹集团有限公司、潜山县烟花爆竹专营公司、太湖县土产日杂有限公司。
此次采访的主题和目的是:考察协会和龙头企业在我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发展方面的引领、带动作用,了解我省基层烟花爆竹“新网工程”建设情况,烟花爆竹行业在基层供销社发挥的作用以及经验。
采访结束后,王勇站长撰写了题为:《安徽烟花爆竹行业:发挥基层组织重建抓手作用》,文章的核心内容为:根据总社深化供销合作社改革座谈会精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密切与农民在组织上和经济上的联系,是供销合作社深化改革的一项重点工作。如何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如何密切基层组织与农民之间的联系?作为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业务部门,安徽烟花爆竹企业正在积极作为,探索解决之道。该文章已在《中国供销合作网》和《中华合作时报》发表。
(十)协会经费能保障协会正常运转,顺利开展工作。
协会通过会费及其它服务性收入,每年收入不低于20万元,保持收支平衡,略有盈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