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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烟花爆竹打非力度大
发布日期:2009-04-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2823
 
  为认真吸取各地燃爆事故教训,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肥东县进一步加大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截止4月中旬,全县共查处非法生产16起,拘留11人,劳教1人,没收并销毁生产机械4台、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价值约6万元。查处非法经营25起,拘留2人。对负有监管责任的镇、村干部给予行政处分1人,经济处罚2人。对相关单位通报批评1次。
  
  肥东县今年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行动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科技在打非行动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响导乡、梁园镇分别筹集资金10多万元购置了“便携式烟花爆竹远距离探测器”,使打非行动不再受少数农户关门上锁的困扰,查处非法生产现象更准确有力。
     
  二是检查的频率高、规模大。县安监局机关干部进村入户检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达60多次,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进村入户检查20余次,各乡镇村干部入户检查数百次。响导乡在县安监局、公安局的大力配合下,出动警力和乡村干部300余人次,于3月23日和4月2日对非法生产重点村开展两次联合执法行动,共查处非法生产户8户,刑事拘留4人。梁园镇在县安监局、公安局的配合下,清明前组织镇村干部开展了两次大检查,查处非法生产5户,刑事拘留4人。龙岗开发区和店埠镇对东二十埠和小东庵烟花爆竹非法经营行为进行重点打击,查处非法经营、储存20余处。
    
  三是责任更加明确。全县共摸排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重点户212户,涉及12个乡镇,45个行政村,明确党政班子成员责任人54人,乡镇一般干部责任人56人。
 
(省安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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