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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毅中1月8日在全国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7-11-17 信息来源: 浏览量:3298
安全监管总局政策法规司] 
  

             李 毅 中

           (2007年1月8日)

同志们: 新年好。

  今天是2007年第一次视频会议。主要内容是:通报2006年安全生产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简要报告总局2007年工作安排,对年初工作和春节前后的安全防范提出要求,动员全系统再接再厉、坚持不懈,在去年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基础上,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要求、更得力的措施,立即投入、迅速展开安全生产“落实年”和“攻坚年”各项工作,切实搞好元月份和一季度安全生产,使今年的工作有一个良好的开局。

  刚才,铁锤同志分析了当前煤矿安全形势任务,肯定了成绩,提出了下一步努力方向和工作重点。我都赞同。希望大家认真抓好落实。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2006年工作的简要回顾

  刚刚过去的2006年,是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取得重大进展、政策措施体系得到建立健全、综合治理和标本兼治初见成效的一年。胡锦涛总书记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的重要讲话,温家宝总理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和《政府工作报告》中的相关论述,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指导原则、方针政策和重大举措。在五中全会确立“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基础上,六中全会把安全生产纳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之一。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又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了部署。《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规定“十一五”时期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25%,并将这两大指标和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纳入国家统计指标体系。全国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刑法》修正案(六),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刑事犯罪的惩处力度。国务院全面实施安全生产12项治本之策,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纪委、监察部把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纪行为,查处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作为反腐败重点工作之一。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站到了安全生产工作第一线,亲自动手抓,把安全生产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总体布局,纳入政绩业绩考核。广大基层干部和企业的同志尽心尽力、扎实工作。各级安全监管、煤矿监察机构和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认真履行职责,付出了巨大努力。

  在党和国家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关注、支持、监督下,依靠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的共同努力,2006年在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煤炭等产量继续大幅度增长的情况下,全国安全生产呈现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

  一是事故总量有较大幅度下降。支同祥同志刚才通报了调度统计数据:2006年全国共发生各类事故627158起,比2005年下降12.6%;死亡112822人,同比减少14267人,下降11.2%。其中煤矿下降20.1%,非煤矿山下降3.0%,建筑施工下降2.6%,火灾下降39.3%,道路交通下降9.4%,水上交通下降21.5%,铁路交通下降22.1%,渔业船舶下降37.8%,农业机械下降39.5%,民航飞行没有发生死亡事故。

  二是重特大和特别重大事故明显减少。2006年一次死亡3-9人的重大事故同比起数下降9.6%,死亡人数下降7.6%。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特大事故同比起数下降30.1%,死亡人数下降49%。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58.8%和78%。没有发生百人以上事故。 

  三是大多数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相对好转。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30个单位的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年初下达的考核指标以内;有31个事故总量同比下降。其中,河北、海南、新疆自治区、辽宁、吉林、宁夏自治区、贵州等7省(区)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15%以上;北京、天津、上海、江西4省市没有发生10人以上特大事故。大多数行业事故总量下降,已纳入国家考核或统计的相对指标: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0.558,同比下降20.3%;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3.33,同比下降13.5%;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6.2,同比下降18.4%;煤矿百万吨死亡率2.041,同比下降27.4%。

  在今天的会议上,河南、北京、江西、四川安全监管监察机构的负责同志分别作了发言,听了以后,令人鼓舞,很受启发。实践表明,只要我们坚定地贯彻中央的指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扑下身子、真抓实干,安全生产工作是能够取得明显成效的。一年来,大家按照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恪尽职守、履行职责,不惧艰辛、不怕困难,坚韧不拔、任劳任怨,在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日常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以及依法查处事故、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为维护国家安全生产法律的尊严和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的执行力、公信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出了应有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我们还要对今年的工作做出全面总结。这里,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同志们表示慰问和感谢!

  2006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尽管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全国人民的愿望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主要是事故总量仍然偏大,反映国家安全生产水平的一些相对指标还比较落后;一些行业领域重特大事故仍然多发、频发,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事故死亡人数分别上升16.2%和24.3%,工矿商贸企业重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上升,其中煤矿上升13.9%和22.2%、建筑施工上升20%和12.4%。一些地区安全状况还不稳定,一些时段出现反弹。 全国32个统计单位中,有11个重大事故上升,有少数单位特大事故上升。这些都暴露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仍然存在着许多漏洞和薄弱环节:

  一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不认真,主体责任不落实。一些小煤矿、小矿山、小化工、烟花爆竹小作坊、建筑施工包工队、交通运输单位和个体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现象突出、管理混乱;一些国有重点煤矿等大企业安全基础薄弱,管理滑坡。在市场需求旺盛的情况下,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盲目追求产量、效益,忽视安全,工矿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交通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运营的现象增多。

  二是一些地方安全生产工作力度存在层层衰减问题。一些地方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和煤矿整顿关闭的部署等不坚决、不得力。少数工作人员思想不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别人员甚至充当非法业主及非法违法行为的保护伞。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不健全,力量不足,基础薄弱。面对艰巨繁重的任务,一些同志产生了畏难情绪,“执法不严、工作不实”的问题仍然存在。

  三是影响安全生产的诸多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行业管理、增加安全投入、提高科技支撑能力、实行有利于安全生产的经济政策、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等,要贯彻落实见到明显成效尚需一个过程。总的看,目前安全生产的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过快,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也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

二、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目标和重点

  2007年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保持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持续健康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年”和“攻坚年”。落实年:就是要在抓落实上继续狠下功夫,把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已经做出的决策部署,已经明确的方针原则,已经出台的政策措施,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攻坚年:就是要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深入开展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加快解决煤矿安全生产“第一杀手”和“重灾区”问题,坚决把危化品和烟花爆竹事故上升的势头压下来,下决心攻克交通运输等重点行业领域影响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难点问题。

  2007年安全生产工作的目标,概括地说:就是要完成2004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本届政府目标任务,实现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和好转。进一步稳定,就是要力争全国全年总体上保持一个平稳的走势,不反弹、不回潮。进一步好转,就是要在2006年的基础上,使重点行业领域和全国的安全生产状况继续向着好的方向转化,事故总量进一步下降,继续减少重特大事故。按照这个要求,我们在与相关部门沟通协商的基础上,初步提出了2007年度的控制考核指标。经过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讨论通过后,将下达各省区市和各行业执行。

  2007年要突出抓好9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使“安全发展”科学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进一步凝聚全党全社会的共识;二是通过教育、考核、督促检查和激励约束,以及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的广泛监督,推动两个负责制落实到位;三是认真实施安全发展规划,抓紧落实国家、行业和地方“十一五”规划中已确定的指标、项目和重点任务;四是继续抓好煤矿安全这个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把两个攻坚战推向纵深,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国务院确定的“用两年时间使煤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的下降”的目标任务,为“三年基本解决小煤矿问题”奠定坚实基础;五是切实加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支持配合有关部门,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深入开展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六是继续推进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强化经济政策的导向作用,稳定、落实教育培训政策,解决深层次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七是加大安全生产配套立法和执法力度,依法治安、重典治乱,把安全生产纳入比较健全完善的法治轨道;八是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防范和处置事故灾难的能力;九是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监察队伍的自身建设,切实抓好基层和基础工作,提高履职能力。

  关于今年的工作,近日要向国务院安委会汇报,元月下旬拟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和工作会议做出安排部署。近日总局将下发2007年工作要点,各省局、各单位可以根据总局的工作要点,对今年的工作做出安排;机关和事业单位应依据工作要点,制定工作目标责任制。

  在对当前形势任务的分析判断上,我们要始终坚持“两分法”、“两点论”。既要看到成绩,认清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增强信心;更要看到差距和问题,认清当前事故总量仍然过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的严峻现状,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在2006年工作取得较好成绩的情况下,尤其要注意防止满足现状、不求进取,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等错误情绪,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居安思危、言危思进,继续扎实认真、持续不懈地做好新一年的工作。

三、关于年初工作和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问题

  年初和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具有季节性特点和一定的特殊性。今年春节较晚,节后即是“两会”,这段时间也往往事故易发。中办、国办已就节日期间的稳定、安全等工作下发了通知,提出了明确要求。安委会办公室也下发了文件,做出具体安排。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元月份和春节前后要切实做好以下8项工作:

  (一)抓紧深化煤矿两个攻坚战的相关工作。铁锤同志已经提出了全面要求。在瓦斯治理方面,元月份我们要会同发改委,对重点省区运用国债资金扶持国有煤矿进行安全技术改造的情况进行调研,并着手筛选2007年资金扶持项目,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要加强与电监会、供电部门的配合协作,认真整改煤矿用电管理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尤其要防止节日期间不规则停送电、停送风造成事故。在整顿关闭方面,11月份,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12个省市进行了重点督查,其他省区市也进行了自查,对督查和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抓住不放,跟踪整改。1月3日,湖南郴州市嘉和县一处3万吨高突矿井发生事故,造成6人死亡。按照国办82号文件规定,这个矿本属于2006年底关闭的矿井,但是既没有列为关闭对象,也没有停产整顿。可见整顿关闭第二阶段的任务,在一些地方并没有落实。不仅湖南省,其他各地区也都要认真接受用生命换来的教训,举一反三,按16种矿井对号入座,坚决依法关闭,不留后患。总局、煤监局和国土资源部即将再次下发煤炭资源整合的通知,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规范整合工作。各省区市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确实达到要求之后,再汇总上报、复核验收。春节前要召开一次煤矿整顿关闭工作部际联席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深化整顿关闭的对策措施。

  春节期间大多数小煤矿要停产放假或检修,要总结去年的经验教训,对停产煤矿提出安全要求,加强监管;恢复生产要经过验收批准。节前总局、煤监局将对重点省区市的煤矿整顿关闭和安全生产再进行一次督查。各省区市也要对重点产煤地市、县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二)加强危化品、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坚决把事故上升的势头压下来。这是今年工作的一项重点任务。特别是2006年这两类事故多发的省区市,元月份要形成工作对策并开始实施。国务院已同意由安监总局牵头成立危化品安全生产部际协调会议。各地也应建立必要的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危化品安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化工产业规模较大的省区市,要抓紧研究制定清理整顿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关闭取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的小化工企业的工作方案。元月份安监总局将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对重点省区进行液化气钢瓶安全专项督查,各省市要搞好自查。

  烟花爆竹安全方面,要继续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据了解,今年还将有武汉、郑州等中心城市"禁改限"。务必引起重视,要学习借鉴北京市的做法,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节前要以北京、武汉周边地区和传统产区为重点,以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运输为内容,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检查。烟花爆竹安全工作由公安部门牵头的地方,安监机构要积极配合,同时要注意发挥省(区、市)安委会办公室的协调作用,把工作做到千家万户。

  (三)做好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一是要针对近来炮烟中毒事故多发的情况,立即着手制定工作计划,研究提出强制性办法措施,在井工矿推行矿井机械通风;二是防范高压油气井井喷。1月3日,中石化在中石油和地方政府的支持配合下,克服重重困难,对位于四川达州市宣汉县的清溪1号天然气预探井实施了压井封井。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完善技术和防范措施,确保石油天然气安全勘探开发。三是加强尾矿库安全监管。去年12月27日,贵州省黔西南州贞丰县紫金矿尾矿库塌坝,流失约20万立方含有氰、砷等有害物质的矿渣,造成大面积污染。国务院领导为此作出重要批示。要抓紧制定和发布尾矿库应急预案,严密防范这类事故。各地安全监管机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当地的尾矿库进行排查治理。四是配合公安部门,节前要组组织对石油天然气管道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防范因偷盗破坏引发的泄漏和燃烧爆炸事故。
 
  (四)配合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督查检查。元旦期间,全国发生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13起,死亡52人,同比增加6起、29人,要引起高度重视。冬闲加节日,农村出行增多,人员流动量大。各地安监机构要配合公安、公路交通、铁路、民航、水运等部门,对交通运输企业和交通运输工具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安全责任制,防止带病运行,确保“春运”安全。要与公安消防部门密切配合,对“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和治理,严防火灾事故。1月4日,湖南省永州市祈阳县一接送幼儿园孩子的车辆翻入水沟,造成7人死亡,其中幼儿6人。要对前一阶段组织开展的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专项行动、校车隐患排查治理、渡口渡船和低质量船舶专项整治督查验收、消防安全联合督查、建筑施工安全整治督查验收、民爆器材治理“四超”专项行动等,进行复查和“回头”看,落实整改。节前,总局将支持配合公安、交通等部门,对重点省区、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防范工作,组织开展检查和督查。

  (五)完善安全规划,抓紧启动“十一五”规划项目。目前还有个别省区“十一五”规划安全生产缺项,有的没有设立专篇专节,还没有明确与国家规划相衔接的安全生产指标。相关省市的安全监管机构要抓住年初修改地方规划的时机,主动向省委、省政府和省人大反映,与有关方面积极沟通,抓紧予以补充完善。有关情况要向总局报告。今年已是“十一五”的第二个年头,列入国家和地方、行业规划的重点工作和项目,要抓紧启动。

  (六)抓紧事故查处结案,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颁布后,要认真宣传贯彻。各地2006年以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都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特大事故和国务院领导作出批示的典型重大事故,查处过程及其结果,要及时向安监总局报告、备案。由国务院事故调查组负责查处、目前尚未结案的6起特别重大煤矿事故(2005年河北唐山刘官屯煤矿“12.7”事故,2006年陕西延安瓦窑堡煤矿“4.29”事故、重庆“10.1”道路交通事故、山西轩岗公司焦家寨煤矿“11.5”事故、山西晋中南山煤矿“11.12”事故、云南曲靖昌源煤矿“11.25”事故),要加快查处进度,争取“两会”之前公布一批查处结果。

  (七)完善应急预案,做好值班值守工作。节前,各级应急管理机构要对中央企业和其他各类企业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检查;各级应急机构、各专业救援队伍和各重点企业,要组织一次重点应急演练。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矿山、危化品、消防等各类专业应急救护力量,做好应对和处置紧急情况的准备。要组织矿山救护队等参与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处理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和“两会”期间的值班值守,保持信息渠道和指挥系统的畅通高效。

  (八)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维护良好的队伍形象。总局机关和各省局、各单位,都要自觉发扬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精神,严格执行"两办"通知的要求和党风廉政的有关规定。一律不得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坚决革除用公款走访宴请、大吃大喝、游山玩水、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等陈规陋习。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巧立名目突击花钱,严格控制年初岁末各种活动,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近日媒体对山西忻州煤监分局超标违规建设用房、购买车辆的问题连续曝光,已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总局和山西煤监局十分重视,立即组织调查组认真进行核查。作为执法部门,无论采取什么方式,向被监管对象借款、索取好处都是错误的,都必须纠正。查清后要立即整改,追究责任,严肃处理,通报批评,引以为戒,接受人民群众和媒体的监督。
新的一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希望大家认清形势任务,进一步提高认识、振奋精神,戒骄戒躁、再接再厉,扎扎实实做好年初和一季度的工作,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的进一步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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