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华山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发布日期:2007-11-17 信息来源: 浏览量:3074
2006/01/25 19:36 稿件来源: 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1月25日上午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视频会议上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孙华山说: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国务院第455号令公布施行,这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是新形势下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重要契机,把烟花爆竹行业做强、做安全。在我国已有1400多年历史的烟花爆竹,是中华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悠久的传统文化载体,象征着喜庆、吉祥、美好和幸福。长期以来,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人们都会燃放烟花爆竹来衬托气氛,抒发情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烟花爆竹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正是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国务院及时制定颁布了《条例》,这对于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实现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通过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集约化"的步伐,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把烟花爆竹行业逐步做强,做安全
一是工厂化,通过实施烟花爆竹许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落后的家庭作坊式生产方式和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能好的企业,实现工厂化正规管理。
二是机械化,在工厂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机械化。传统的烟花爆竹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作业人员多,劳动生产率低,安全隐患严重。在一些重要工序上加快推广已经成型的技术设备,如结鞭机、插引机、实行电子控制远距离控制等,对于减少危险工序的操作人员,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至关重要。
三是标准化,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各生产、储存工房、库房的图纸齐全,符合有关规范,生产、储存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和内部厂房布局符合要求,企业各类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工具,消防、防爆设施和器具符合规定,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要完善并切实落实。
四是科技化,面向新世纪的烟花爆竹产业,必须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新型安全烟花爆竹产品更新换代。
五是集约化,近几年的安全生产实践证明,在传统的烟花爆竹产区,由于监管到位,专业技术力量强,从分散的作坊生产向集中的生产转变,强化了打击非法生产力度,在产量和效益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因此,控制布局,扶持重点,提高档次,集中生产将是今后烟花爆竹产业发展的方向。
第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宣传贯彻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把《条例》宣传工作列入本地区普法工作计划,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以务实的态度,认真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以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知识问答竞赛、印发宣传手册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展开《条例》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地区,还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深入广大乡镇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对基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宣贯。同时,在工作中要注意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以及社区组织、村委会和基层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把《条例》的精神送到企业,送到千家万户。
第三,明确职责,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理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制。特别是一些安全监管职能还没有调整的地区,要按照《条例》规定,尽快完成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落实,凡是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立即纠正,保证各项工作能切实有效的开展起来。
第四,通过宣传贯彻《条例》,大力促进当前重点工作。当前,《条例》的出台,为烟花爆竹产业规划和结构调整,为企业关闭等重点工作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我们要将宣传贯彻《条例》,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安全监管合力,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抓住时机,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各地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安全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向合法销售点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文明安全燃放。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华山1月25日上午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视频会议上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孙华山说:2006年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以国务院第455号令公布施行,这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国务院坚持"以人为本"的施政理念,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决心,是新形势下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举措,我们一定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以《条例》的颁布实施为重要契机,把烟花爆竹行业做强、做安全。在我国已有1400多年历史的烟花爆竹,是中华民俗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悠久的传统文化载体,象征着喜庆、吉祥、美好和幸福。长期以来,每逢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活动,人们都会燃放烟花爆竹来衬托气氛,抒发情感,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各界对烟花爆竹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正是在这样的新形势下,国务院及时制定颁布了《条例》,这对于促进烟花爆竹行业实现安全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一定要抓住有利时机,通过贯彻落实《条例》,大力推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实现"工厂化、机械化、标准化、科技化、集约化"的步伐,提高企业本质安全度,把烟花爆竹行业逐步做强,做安全
一是工厂化,通过实施烟花爆竹许可制度,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淘汰落后的家庭作坊式生产方式和安全生产达不到标准的生产经营单位,确定一批市场竞争力强,发展潜力大,成长性能好的企业,实现工厂化正规管理。
二是机械化,在工厂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机械化。传统的烟花爆竹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作业人员多,劳动生产率低,安全隐患严重。在一些重要工序上加快推广已经成型的技术设备,如结鞭机、插引机、实行电子控制远距离控制等,对于减少危险工序的操作人员,改善安全生产条件至关重要。
三是标准化,按照《条例》的规定,结合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许可,促进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要求各生产、储存工房、库房的图纸齐全,符合有关规范,生产、储存企业周边安全防护距离和内部厂房布局符合要求,企业各类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工具,消防、防爆设施和器具符合规定,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事故应急预案要完善并切实落实。
四是科技化,面向新世纪的烟花爆竹产业,必须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依靠科技进步,推动新型安全烟花爆竹产品更新换代。
五是集约化,近几年的安全生产实践证明,在传统的烟花爆竹产区,由于监管到位,专业技术力量强,从分散的作坊生产向集中的生产转变,强化了打击非法生产力度,在产量和效益大幅度提高的情况下,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稳定。因此,控制布局,扶持重点,提高档次,集中生产将是今后烟花爆竹产业发展的方向。
第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宣传贯彻工作。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积极把《条例》宣传工作列入本地区普法工作计划,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以务实的态度,认真研究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以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知识问答竞赛、印发宣传手册等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展开《条例》的宣传工作,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比较集中的地区,还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深入广大乡镇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对基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宣贯。同时,在工作中要注意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以及社区组织、村委会和基层安全监督员的作用,把《条例》的精神送到企业,送到千家万户。
第三,明确职责,理顺安全监管体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结合《条例》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理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制。特别是一些安全监管职能还没有调整的地区,要按照《条例》规定,尽快完成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落实,凡是工作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立即纠正,保证各项工作能切实有效的开展起来。
第四,通过宣传贯彻《条例》,大力促进当前重点工作。当前,《条例》的出台,为烟花爆竹产业规划和结构调整,为企业关闭等重点工作的实施,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我们要将宣传贯彻《条例》,与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实施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部门之间、地区之间联合执法,形成强大的安全监管合力,加大执法检查的力度,促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第五,抓住时机,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各地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安全工作。引导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向合法销售点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文明安全燃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