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毅中:2006年1月4日在安全生产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7-11-17 信息来源: 浏览量:3181
今天我们召开2006年第一次视频会议。刚刚过去的2005年,是安全生产工作攻坚克难、取得重要进展的一年。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系统的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监管监察人员,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指示精神,按照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和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恪尽职守,任劳任怨,在组织开展煤矿安全两个攻坚战、深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安全执法和日常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努力,为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趋于好转,做出了贡献。在新的一年开始之际,我代表总局党组,向同志们表示慰问和感谢!
刚才,山东省安监局、安徽煤监局的负责同志汇报了贯彻落实七项措施、组织开展整顿关闭攻坚战情况。铁锤同志讲了今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具体要求,强调了岁末年初、以及"两会"之前要抓好的一些重点工作。我都赞同,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2005年12月21日,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我们的工作汇报,就采取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等,进行了研究并作出了重要决策。在此之前,黄菊副总理曾主持召开国务院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对策,提出了当前和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
下面,我简要传达一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切实抓好元月份和当前工作,讲三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116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明确2006年工作思路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真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安监总局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措施,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意见建议。
200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调度快报,全年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27945起,死亡126760人,分别下降9.4%和7.3%。煤矿发生事故3341起,下降8.2%;死亡5986人,同比略有下降。除了渔业船舶外,各个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都有明显下降。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30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同时,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等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分析当前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已经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没有真正落实,有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还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和口头上;一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管理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严重,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一些地方采矿秩序混乱,安全执法不到位、不落实,安全法治秩序没有建立起来。同时也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部分行业产品需求过旺,煤电油运绷得过紧;一些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体制尚需改进完善;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落后,安全欠账较多;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而教育培训滞后,以及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都加大了安全工作的压力。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必须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并作为突出问题抓好落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必须与安全生产相适应,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展,不能片面追求速度,忽视安全。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们为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而采取的七项措施。主要是:加大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力度,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矿资源整合,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抓好瓦斯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同时部署了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航空客运安全,中央企业隐患排查整改,以及中小学安全状况等八个方面的专项督查活动。目前,上述八项督查活动大都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从健全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等着眼,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会议决定抓紧研究解决以下12个问题:1、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体系;2、加强行业管理,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3、增加安全投入,扶持重点煤矿治理瓦斯等重大隐患;4、推动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资金;5、研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完善经济调控手段;6、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煤矿招工和劳动管理;7、加快安全立法工作;8、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9、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10、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失职渎职以及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11、倡导安全文化,加强社会监督;12、完善监管体制,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会议同时明确了责任部门,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抓紧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安委会全体会议之后,总局党组随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围绕着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讨论,初步形成了2006年的工作思路。党组认为: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突出表现为稳定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同在,严重的挑战与难得的机遇并存。谋划2006年和"十一五"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深感责任重、压力大,同时也有很多有利因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确立,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利舆论氛围。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解决深层次问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局面和联合执法机制正在逐步形成。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以及其他行业领域的重点整治逐步见到成效。通过实践,我们积累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有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做好2006年的工作。总体上讲,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推动煤矿和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拟于本月下旬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希望各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和煤监局,也要着手对2005年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教训,探寻、把握规律特点,正确分析当前形势,增强信心,落实措施,确定2006年的工作思路。
二、把贯彻七项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作为一季度工作的重中之重
上次视频会议提出七项措施之后,各地、各单位都很重视。从12月中旬开始,由总局、煤监局和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带队,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分别对山西、河北、内蒙古、辽宁、河南、江西、贵州、陕西8个重点产煤省区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工作进展不平衡。在全国27个产煤省和单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河南省、河北省、新疆和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广东省、新疆兵团等,把七项措施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制定配套措施,建立责任制,省区监管监察机构、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深入市县乡镇和煤矿,严格督促落实,于12月31日之前超额完成了预定的矿井关闭任务。其他大部分省区市的工作也比较主动,已经完成和接近完成预定的关井目标。而有的地方存在着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现象。个别地方矿井关闭工作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湖南省应关400个,截止目前只关了56个,仅占14%,差距甚大。通过督查,也反映出一些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必须立即纠正。希望关闭工作有差距的省区迅即采取有力措施,迎头赶上。
一季度正值我国人民的传统佳节和人大、政协召开"两会",一向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关键期。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无论如何不能再发生大的矿难。要认真落实国务院116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大七项措施的贯彻力度,把预防重特大煤矿事故的工作抓实。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强调以下七点:
第一,坚决关闭经整顿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第三批关闭2562处矿井名单今天将予以公告,加上前两批,全国共公告关闭矿井5290处。这些矿井多数已经关闭,还有一部分已确定关闭。工作滞后的要抓紧实施,确保全部关闭到位。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逐个落实,不仅要公开定期巡查,而且要采取暗察、抽查等方式,防止明关暗开、假关闭真生产,防止以技改、改扩建等为名拖延关闭。达不到关井标准的要"补课",保证关实关死,不留后患。
第二,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工作。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的关闭煤矿都需要整合,而整合的煤矿必须关闭。只有那些煤炭资源尚有开采价值的关闭煤矿,才可以纳入整合对象。凡属于整合煤矿必须先关闭,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品,然后进行整合。整合必须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整合后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经严格验收之后持证生产。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生产。河南省认真吸取洛阳新安县寺沟煤矿"12.2"特大透水事故教训,于12月5日出台了关于煤矿资源整合的规定。总局将予以转发,供各地学习借鉴。国务院已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部际协调会议制度,由安监总局牵头,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全总、电监会、煤监局等部门参加。各省安监局、煤监局要推动地方政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三,吸取贵州盘南响水煤矿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基建矿井的安全监管。12月24日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响水煤矿,是贵州"西电东送"主力电厂盘南电厂相配套的基建煤矿,设计年产能力400万吨。事故造成12名矿工死亡。煤监局已决定会同国家发改委对这起事故进行调研,将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国有煤矿在建项目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负责的建设项目,必须加强安全监管;各地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要暂停施工,认真进行复核复查。
第四,认真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这次专项督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建议,已经以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省。有的问题在交换意见时,督查组已经向省区政府提出。希望各地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把这次和以往历次检查督查,以及专家"会诊" 中提出的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上来。要建立整改责任制,要有进度要求,要实施跟踪检查。隐患严重、随时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立即停产整顿;整改无望的要坚决关闭。
第五,严格标准,切实做好矿井通风、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从督查和了解的情况看,不少地方在煤矿能力核定工作中,存在着放松标准、盲目调高和搞形式、走过场现象。在督查中也发现,有的地方并没有大的投入,也没有进行技术改造,核定后的生产能力却增长了一倍甚至数倍。国家煤监局要会同国家发改委,协助省区政府,对问题严重的产煤地区和煤矿进行复查。对在核定、核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行业管理、监察执法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006年要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劳动组织和井下定员,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第六,严格矿长安全资质管理,加强安全培训。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关键是要有一个责任心强而且懂安全、会管理的矿长。下一步,要把矿长的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纳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政府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各类煤矿的矿长,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文化程度,必须依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达不到要求的要建议主管部门、企业董事会等予以调整。一季度要研究部署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煤矿安全培训机制。
第七,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提高防范瓦斯事故的能力。要深化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瓦斯治理七项措施。一是重点抓好"先抽后采"。国务院办公厅即将出台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规定。新建高瓦斯矿井必须同时建设瓦斯抽放利用设施,现有矿井必须达到一定的抽放标准,否则不准开采生产。二是要督促煤矿搞好监测监控设施和系统的维修维护,保证正常运行。从今年开始,所有煤矿都必须安装监测监控设施。三是严格执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下井带班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行业管理和安全监察的重点。
三、做好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首先是依法关闭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生产、停供电、停供原材料。其次要结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资源源头管理为重点,以采矿许可证的清理为切入点,抓紧制定治乱工作方案,尽快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要深刻吸取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及重大污染事件教训,以查"三违"、查隐患为重点,认真抓好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程,严防爆炸、泄漏、污染事故。深入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
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发布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形成宣传声势。要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储运、经销、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经销。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必须依法予以关闭。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防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方面,要突出抓好"春运"安全工作。今年春运工作从本月14日开始,历时40天。预计旅客量比上年增加3%左右。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管,切实抓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春运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检修维护,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大治理车船超员、超载和超速的力度,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船非法违法从事客运业务。
消防安全方面,要认真吸取最近发生的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12.15"火灾事故(40人死亡)、广东中山市一家酒吧"12.24"火灾事故(26人死亡)、以及6月10日广东汕头华南宾馆特别重大火灾事故(31人死亡)教训。这3起事故的共同点都是人员密集场所,都是电气引发的火灾。因此,必须认真搞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治理隐患,防范火灾事故。
关于春节、"两会"和一季度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还要做详细部署。这里,我强调三点:
第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责任追究。2006年要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要强化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并作为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刻接受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甚至抗拒执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惩;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追究;对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第二,继续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提高监管监察执法的效力。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监管监察队伍的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涌现出了一批从严执法、扎实工作的好典型。同时也要看到差距。一些地方安全工作被动,重特大事故多发;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不能按期关闭;一些非法采矿现象屡禁不止,除了一些深层次问题之外,也与我们一些监管监察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实、执法力度不够有关。2006年要从教育、制度、奖惩等方面入手,继续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奖惩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对有严重失职行为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执行党纪政纪。
第三,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春节前后以及"两会"期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方法途径,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全党、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重大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社会公众对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信心;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落实到位。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举报违法、违规和违纪现象。
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起步年,也是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煤矿安全两个阶段性目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安全生产三个分期目标特别是本届政府任期内目标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开始之际,党组希望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各级干部和全体同志,认清我们肩负的神圣职责和重大使命,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和全社会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继续保持旺盛的精神状态,变压力为动力,进一步转变作风,艰苦努力,扎实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煤矿和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稿件来源: 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
刚才,山东省安监局、安徽煤监局的负责同志汇报了贯彻落实七项措施、组织开展整顿关闭攻坚战情况。铁锤同志讲了今年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具体要求,强调了岁末年初、以及"两会"之前要抓好的一些重点工作。我都赞同,希望大家认真贯彻落实。
2005年12月21日,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听取了我们的工作汇报,就采取措施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等,进行了研究并作出了重要决策。在此之前,黄菊副总理曾主持召开国务院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分析了面临的形势和对策,提出了当前和2006年安全生产工作主要任务。
下面,我简要传达一下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并就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切实抓好元月份和当前工作,讲三个问题:
一、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116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明确2006年工作思路
国务院常务会议认真听取并原则同意了安监总局关于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的措施,以及对有关问题的意见建议。
2005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一系列措施,有力地推动了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调度快报,全年共发生各类伤亡事故727945起,死亡126760人,分别下降9.4%和7.3%。煤矿发生事故3341起,下降8.2%;死亡5986人,同比略有下降。除了渔业船舶外,各个行业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都有明显下降。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30个单位事故死亡人数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控制指标以内。在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生产状况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同时,全国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煤矿等行业和领域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
分析当前事故多发的原因:主要是已经制定的各项安全措施没有真正落实,有些地方、部门和企业还停留在文件上、会议上和口头上;一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不到位,管理松弛,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严重,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一些地方采矿秩序混乱,安全执法不到位、不落实,安全法治秩序没有建立起来。同时也存在一些深层次问题,部分行业产品需求过旺,煤电油运绷得过紧;一些行业管理弱化,安全监管体制尚需改进完善;安全设施和生产设备落后,安全欠账较多;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而教育培训滞后,以及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都加大了安全工作的压力。
会议指出,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各地区、各部门、各企业必须以对人民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把安全生产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并作为突出问题抓好落实。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必须与安全生产相适应,要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发展,不能片面追求速度,忽视安全。
会议充分肯定了我们为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而采取的七项措施。主要是:加大煤矿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对停产整顿矿井的监管力度,坚决关闭经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规范煤矿资源整合,严格煤矿建设项目管理,抓好瓦斯集中整治,加大执法力度,严格责任追究。同时部署了煤矿、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和消防安全、航空客运安全,中央企业隐患排查整改,以及中小学安全状况等八个方面的专项督查活动。目前,上述八项督查活动大都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会议强调,加强安全生产,必须坚持标本兼治,要从健全法律法规、改革体制机制、完善经济政策、增加安全投入、严格责任管理等着眼,建立源头治本、政策治本的长效机制。会议决定抓紧研究解决以下12个问题:1、制定安全发展规划,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指标及控制体系;2、加强行业管理,修订行业安全标准和规程;3、增加安全投入,扶持重点煤矿治理瓦斯等重大隐患;4、推动安全科技进步,落实项目、资金;5、研究出台经济政策,建立、完善经济调控手段;6、加强教育培训,规范煤矿招工和劳动管理;7、加快安全立法工作;8、建立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9、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考核;10、严肃查处责任事故,防范惩治失职渎职以及官商勾结等腐败现象;11、倡导安全文化,加强社会监督;12、完善监管体制,加快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会议同时明确了责任部门,要求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抓紧提出具体的政策措施。
国务院常务会议和安委会全体会议之后,总局党组随即召开会议进行传达学习;围绕着如何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讨论,初步形成了2006年的工作思路。党组认为:目前我国的安全生产,突出表现为稳定好转的发展趋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同在,严重的挑战与难得的机遇并存。谋划2006年和"十一五"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我们深感责任重、压力大,同时也有很多有利因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的确立,为加强安全生产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有利舆论氛围。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解决深层次问题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正在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支持配合的工作局面和联合执法机制正在逐步形成。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以及其他行业领域的重点整治逐步见到成效。通过实践,我们积累了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安全监管监察、行业管理部门的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有了新的提高。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有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的共同努力,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我们有决心、有信心做好2006年的工作。总体上讲,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突出煤矿安全这个重点,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推动煤矿和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
拟于本月下旬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和部署。希望各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和煤监局,也要着手对2005年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经验教训,探寻、把握规律特点,正确分析当前形势,增强信心,落实措施,确定2006年的工作思路。
二、把贯彻七项断然措施、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作为一季度工作的重中之重
上次视频会议提出七项措施之后,各地、各单位都很重视。从12月中旬开始,由总局、煤监局和有关部委负责同志带队,以国务院安委会名义,分别对山西、河北、内蒙古、辽宁、河南、江西、贵州、陕西8个重点产煤省区进行了专项督查。从督查情况看,各地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工作进展不平衡。在全国27个产煤省和单位(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河南省、河北省、新疆和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省、广东省、新疆兵团等,把七项措施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制定配套措施,建立责任制,省区监管监察机构、煤炭工业管理部门的负责同志深入市县乡镇和煤矿,严格督促落实,于12月31日之前超额完成了预定的矿井关闭任务。其他大部分省区市的工作也比较主动,已经完成和接近完成预定的关井目标。而有的地方存在着消极应付、等待观望现象。个别地方矿井关闭工作迟迟没有实质性进展。湖南省应关400个,截止目前只关了56个,仅占14%,差距甚大。通过督查,也反映出一些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认真、不负责;一些地方对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态度不坚决,工作不得力;一些安全监管监察机构和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必须立即纠正。希望关闭工作有差距的省区迅即采取有力措施,迎头赶上。
一季度正值我国人民的传统佳节和人大、政协召开"两会",一向是安全生产的敏感期、关键期。必须保持高度警觉,无论如何不能再发生大的矿难。要认真落实国务院116次常务会议和国务院安委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加大七项措施的贯彻力度,把预防重特大煤矿事故的工作抓实。针对目前存在的问题,强调以下七点:
第一,坚决关闭经整顿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第三批关闭2562处矿井名单今天将予以公告,加上前两批,全国共公告关闭矿井5290处。这些矿井多数已经关闭,还有一部分已确定关闭。工作滞后的要抓紧实施,确保全部关闭到位。地方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逐个落实,不仅要公开定期巡查,而且要采取暗察、抽查等方式,防止明关暗开、假关闭真生产,防止以技改、改扩建等为名拖延关闭。达不到关井标准的要"补课",保证关实关死,不留后患。
第二,规范煤矿资源整合工作。需要明确的是:并非所有的关闭煤矿都需要整合,而整合的煤矿必须关闭。只有那些煤炭资源尚有开采价值的关闭煤矿,才可以纳入整合对象。凡属于整合煤矿必须先关闭,吊销所有证照,停止供电和火工品,然后进行整合。整合必须以大并小,以优并劣,整合后只能有一个法人主体,经严格验收之后持证生产。严禁在整合期间违法生产。河南省认真吸取洛阳新安县寺沟煤矿"12.2"特大透水事故教训,于12月5日出台了关于煤矿资源整合的规定。总局将予以转发,供各地学习借鉴。国务院已同意建立煤矿整顿关闭部际协调会议制度,由安监总局牵头,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全总、电监会、煤监局等部门参加。各省安监局、煤监局要推动地方政府完善联合执法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整顿关闭和资源整合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第三,吸取贵州盘南响水煤矿火灾事故教训,加强对基建矿井的安全监管。12月24日发生特大火灾事故的响水煤矿,是贵州"西电东送"主力电厂盘南电厂相配套的基建煤矿,设计年产能力400万吨。事故造成12名矿工死亡。煤监局已决定会同国家发改委对这起事故进行调研,将在总结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加强国有煤矿在建项目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各地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煤炭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国家负责的建设项目,必须加强安全监管;各地自行审批的建设项目要暂停施工,认真进行复核复查。
第四,认真抓好煤矿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这次专项督查中查出的隐患问题,以及整改意见建议,已经以安委会办公室文件的形式下发给各省。有的问题在交换意见时,督查组已经向省区政府提出。希望各地采取切实措施,认真进行整改;并把这次和以往历次检查督查,以及专家"会诊" 中提出的隐患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反馈上来。要建立整改责任制,要有进度要求,要实施跟踪检查。隐患严重、随时可能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要立即停产整顿;整改无望的要坚决关闭。
第五,严格标准,切实做好矿井通风、生产能力核定工作。从督查和了解的情况看,不少地方在煤矿能力核定工作中,存在着放松标准、盲目调高和搞形式、走过场现象。在督查中也发现,有的地方并没有大的投入,也没有进行技术改造,核定后的生产能力却增长了一倍甚至数倍。国家煤监局要会同国家发改委,协助省区政府,对问题严重的产煤地区和煤矿进行复查。对在核定、核准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负责任的行业管理、监察执法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2006年要把核定工作延伸到煤矿劳动组织和井下定员,防止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
第六,严格矿长安全资质管理,加强安全培训。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关键是要有一个责任心强而且懂安全、会管理的矿长。下一步,要把矿长的安全生产任职资格,纳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政府安全监管的重点内容。各类煤矿的矿长,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文化程度,必须依法取得任职资格证书。达不到要求的要建议主管部门、企业董事会等予以调整。一季度要研究部署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殊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完善煤矿安全培训机制。
第七,深化煤矿瓦斯治理,提高防范瓦斯事故的能力。要深化国务院第81次常务会议确定的瓦斯治理七项措施。一是重点抓好"先抽后采"。国务院办公厅即将出台关于煤矿瓦斯抽采利用的若干规定。新建高瓦斯矿井必须同时建设瓦斯抽放利用设施,现有矿井必须达到一定的抽放标准,否则不准开采生产。二是要督促煤矿搞好监测监控设施和系统的维修维护,保证正常运行。从今年开始,所有煤矿都必须安装监测监控设施。三是严格执行煤矿主要负责人和经营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各级煤炭行业主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把下井带班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作为行业管理和安全监察的重点。
三、做好各个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非煤矿山安全方面,首先是依法关闭2005年12月31日之前未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吊销所有证照,停止生产、停供电、停供原材料。其次要结合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以资源源头管理为重点,以采矿许可证的清理为切入点,抓紧制定治乱工作方案,尽快实施。
危险化学品安全方面,要深刻吸取吉化双苯厂爆炸事故及重大污染事件教训,以查"三违"、查隐患为重点,认真抓好危化品生产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完善技术标准和安全规程,严防爆炸、泄漏、污染事故。深入抓好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对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危化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申请的单位,要依法予以关闭。
烟花爆竹安全方面,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发布了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通知,要加大宣传贯彻力度,形成宣传声势。要依法加强烟花爆竹生产、储运、经销、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重点打击非法生产和非法经销。2005年12月31日之前没有提出安全生产许可申请的烟花爆竹生产单位,必须依法予以关闭。实行烟花爆竹销售许可和运输配送制度。严防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交通安全方面,要突出抓好"春运"安全工作。今年春运工作从本月14日开始,历时40天。预计旅客量比上年增加3%左右。各地安全监管部门要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单位的安全监管,切实抓好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春运安全责任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对各类交通运输工具的检修维护,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加大治理车船超员、超载和超速的力度,严禁货运、农用和证照不全车船非法违法从事客运业务。
消防安全方面,要认真吸取最近发生的吉林辽源市中心医院"12.15"火灾事故(40人死亡)、广东中山市一家酒吧"12.24"火灾事故(26人死亡)、以及6月10日广东汕头华南宾馆特别重大火灾事故(31人死亡)教训。这3起事故的共同点都是人员密集场所,都是电气引发的火灾。因此,必须认真搞好商场、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吧、网吧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整改治理隐患,防范火灾事故。
关于春节、"两会"和一季度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还要做详细部署。这里,我强调三点:
第一,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格责任追究。2006年要把亿元GDP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死亡率等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考核指标。要强化责任意识,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落实到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企业,并作为政绩、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深刻接受教训,落实防范措施。对无视法律、无视监管、无视生命,甚至抗拒执法,违法生产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严惩;对失职、渎职的公职人员要严肃追究;对以权谋私、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要会同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
第二,继续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提高监管监察执法的效力。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监管监察队伍的作风有了很大的转变,涌现出了一批从严执法、扎实工作的好典型。同时也要看到差距。一些地方安全工作被动,重特大事故多发;一些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不能按期关闭;一些非法采矿现象屡禁不止,除了一些深层次问题之外,也与我们一些监管监察机构、行业管理部门工作不实、执法力度不够有关。2006年要从教育、制度、奖惩等方面入手,继续解决"执法不严、工作不实"问题。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教育,强化责任意识;健全完善执法责任制,强化制度约束;建立奖惩机制,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对有严重失职行为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执行党纪政纪。
第三,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春节前后以及"两会"期间,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和方法途径,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提高全党、全社会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宣传党和政府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重大措施、工作进展情况和先进经验,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社会公众对于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的信心;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常识,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五要素"落实到位。要维护人民群众的安全生产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鼓励举报违法、违规和违纪现象。
同志们,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起步年,也是实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煤矿安全两个阶段性目标、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安全生产三个分期目标特别是本届政府任期内目标的关键一年。新的一年开始之际,党组希望全国安全监管监察系统的各级干部和全体同志,认清我们肩负的神圣职责和重大使命,增强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地、各部门、各企业和全社会的支持和共同努力下,继续保持旺盛的精神状态,变压力为动力,进一步转变作风,艰苦努力,扎实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煤矿和全国安全状况的稳定好转。
稿件来源: 国家安监总局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