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理论研讨
歙县土产公司二00四年
发布日期:2007-11-17 信息来源: 浏览量:3323
我公司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在县政府及主管部门的领导下,特别是在县安监局、公安局以及县供销社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公司经理章兆平同志带领职工经过数年的拼搏,尤其在安全经营方面,取得了优异的的成绩。首先我们严格执行定点进货制度,每次进货前,都按规定到县、市公安部门办理《爆炸物品购买证》和《爆炸物品运输证》,严格使用省工商局、监制的统一合同文本,使用全省统一内、外标识,重全同、守信用,及时与各供货厂方结算货款,得到供货方一致赞誉。我公司还与盛虹公司签订了《安全供销合同》,并系列产品19万元。在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经营防范意识
  烟花爆竹由于其易燃易爆的特殊性,在经营过程中稍有不慎,将产生不堪设想的后果。因此我公司把紧密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强化管理,处处落实安全经营作为首要工作,建立建全了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做到职工人手一册。2004年6月,所有的在岗的人员参加了由市有关部门举办的的全市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安全知识培训班培训教育,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取得了省级安监部门培训资格证,从而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奠定了基础。2004年为积极配合县委、县政府对我们公司原址进行旧城整体改造工作,我公司在县安监局、公安局以及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支持下,经过严格选址、多方筹资、精心施工,新建了标准化烟花爆竹仓库一切工作幢,库区占地面积4600多平方米,仓库建筑面积905平方米,新仓库于2004年9月正式启用,公司烟花爆竹经营部同志也搬迁到县城北批发市场营业,为我县烟花爆竹安全奠定了基础。

  二、强化市场管理,打击非法经营
  为规范我县烟花经营秩序,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2004年度,我公司多次配合县安监局、公安局治安大队,在各属地公安派出所(分局)的密切协作下,对全县主要乡镇的四百多家商店进行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经营户进行了重点检查,主要进货渠道和购买卡进货登记情况。对无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经营烟花爆竹的一律由公安部门邓以没收并进行公开销毁,县电视台将实况录像后在《歙县新闻》中播放,起到一定的警示作用。我公司还与城区107个烟花爆竹,零售点签订了安全经营责任书,并为他们制作了统一编号的零售点牌子,做到公开亮牌
经营,对无证、无牌经营户,公安部门一律予以取缔。通过强化市场管理,打击非法经营,我县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明显好于往年,我公司烟花爆竹销量比往年有较大幅度提高,烟花爆竹销售占本地社会销售量70%以上,并保持逐年稳步增长,创造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我们还建立了群众举报奖励制度,这也是强化市场管理的一项有效措施。非法经营者为逃避打击,大都采取隐蔽对策,实行驶一制度后,对查获非法经营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去年我们就接到群众举报7次,由公安部门一一进行了查处,实施中欠还给举报者予以奖励。
  三、分区域设点,扩大农村市场销售
  随着管理力度的加大,经营环境的改善,为了方便农村市场对烟花爆竹的消费,我们在县安监局、县公安局的帮助下,通过认真考察先后在人口较多的乡镇设立了四个烟花爆竹转达批点十二个烟花爆竹代销点,经过几年的实际动作,从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取得了双赢。2004年讴公司受县安监局、县公安局委托,对全县1300多个烟花爆竹零售户进行了年审换证工作。我公司还印制烟花爆竹购买卡发给每个零售户,既为安监、公安部门办好了事,又提高了公司的知名度,我公司还与暂保留的两个烟花爆竹生产厂家签订了安全经营协议,厂家的合格产品由我公司总经销。通过几年来厂商的真诚合作, 双方都取得了比较好的经济效益。 
  近几年来,我们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认真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连续三年被省供销社和省公司评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去年我公司还被评为“黄山市2004年度百户安全生产创建活动段胜单位”并受到市政府表彰。今后,我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强化安全经营管理意识,规范经营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烟花爆竹市场的安全管理,支持配合盛虹公司开展的全省联合经营统一招标采购行动,为做大做强我省烟花爆竹,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下一篇:暂无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