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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认真组织开展危险物品安全专项 督查检查
发布日期:2015-08-19 信息来源: 浏览量:1936

    8121130分许,天津滨海新区危险品仓库发生爆炸,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进一步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红线意识”,引以为戒、举一反三,迅速开展检查督查,深入细致排查全市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处置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防范能力,确保我市不发生类似事故。

    为此,蚌埠市紧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在全市范围内立即开展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检查督查。

    一是联合执法,全面覆盖。坚持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回头看”督促检查等方式,加强联合执法,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对检查督查重点要做到“全覆盖”,深查问题,彻查隐患,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落实责任,严格整改。各县(区)要推进负有相应安全监管职责的职能部门认真落实监管责任,对辖区内所有从事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危险品生产、储存、运输、经营、使用和处置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覆盖安全检查,检查率要达到100%,扎实推进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做到“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建、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

    三是跟踪督办,务求实效。蚌埠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各自职责,组织暗查暗访和抽查督查,督查采取听取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抽查危险化学品企业现场等方式进行,对相关企业现场抽查的比列不低于总数的30%。及时汇总督查情况,确保督查检查取得实效,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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