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烟花爆竹行业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先进单位和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7 信息来源: 浏览量:1801
烟协秘字【2012】3号
各会员、有关单位:
2011年,我省烟花爆竹行业在各级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下,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各会员单位坚决贯彻安全发展的方针和政策,狠抓安全生产和经营,树品牌、抓质量,规范市场秩序,守法经营,涌现了一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协会决定在全行业评选表彰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及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一)评选范围
1、有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在全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燃放企业、安全评价机构和政府主管部门从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在职干部职工。
2、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全省生产企业、批发企业、燃放企业、安全评价机构。
(二)表彰名额
此次评选表彰“全省烟花爆竹行业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10名,“全省烟花爆竹行业先进集体”10个,“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10个。
二、评选条件
(一)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在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安全监管局等部门关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序退出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10]61号)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全省公安、安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并在相关岗位工作满三年以上,关心、支持生产和经营企业,搞好安全生产经营、燃放管理,依法行政,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和公共安全及人身财产安全。
2、重视和推进企业科学经营管理,为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
3、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为协会工作出谋划策,做出积极贡献。
4、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管理和研究工作五年以上,热爱烟花工作。
(二)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经营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依法经营,连续三年以上无安全责任事故和质量事故。
2、在行业和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名列前茅,规范核算,依法按章纳税;生产企业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批发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
3、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经营等工作中取得了较好成绩。
4、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重合同、讲诚信。
5、遵守行规行约,积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市场秩序。
6、遵守协会章程,积极交纳会费,关心支持协会各项工作。
(三)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评选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协会会员资格。
2、商标注册在三年以上,遵守商业职业道德准则,产品质量优良,在安徽市场和消费者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信誉度;无燃放安全质量事故。
3、品牌产品生产规模较大,市场竞争力强,占有份额大。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申报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和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需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批准推荐。
2、由协会常务理事和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担任评选委员进行评选。
3、申报会员需认真填写《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申请表、先进集体申请表、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申请表》(见附件)。申请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需附不少于1500字事迹材料,多不限;申报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需附不少于800字品牌宣传介绍。请以电子邮件(wsn@ah-yh.com)、传真或邮寄形式于2012年3月15日前报至协会秘书处。
四、表彰办法
1、表彰时间:拟定于在安徽省烟花爆竹协会二届二次会员大会上予以表彰。
2、表彰方式:对先进单位和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单位位颁发奖牌;对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通过网络、会刊宣传单位和个人的经验与事迹。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与新抬路交口北
联系人:李 帅
邮编:230031 电话:0551-5735806 5735810(传真)
附件:
1、有突出贡献先进个人申请表
2、先进集体申请表
3、安徽省消费者信得过品牌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