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调研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13 信息来源: 浏览量:1938
烟协秘字【2012】2号
各会员单位:
2011年,协会在业务主管部门和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关怀指导下,在全体会员的共同努力下,各项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被省民间组织管理局、省文明办、新华社安徽分社、省民间组织联合会授予“省属百优社会组织”荣誉称号。2012年元月13日,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对今年工作做了全面安排和部署。现根据常务理事会议的安排和部署,决定3月份在全省分区域开展一次调研活动。现将有关调研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53号)执行以来的主要经验和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越具体越好)。
二、流通流域如何利用贯彻国家安监总局、公安部《关于加强烟花爆竹(礼花弹)流向信息化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0]128号)的契机,规范市场秩序,抵制恶性竞争,堵截非法经营。
三、如何加强联合合作,共同培育我省焰火晚会燃放市场。
四、请各会员单位提前调研,形成书面材料,准备在区域座谈会上发言。
另:请需要在今年销售淡季培训焰火燃放作业员的单位,将培训人员名单于3月底前电报协会,以便统计人数确定是否办班。
安徽省烟花爆竹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