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通过审查
发布日期:2009-09-08 信息来源: 浏览量:2362
2009年5月31日,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配合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在北京组织召开了《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国标,以下简称《标准》)专家审查会。出席本次会议的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供销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等单位领导以及审查组专家和《标准》组主编人员等。总社经济发展与改革部部长邹天敬代表主编部门到会讲话,并介绍了有关情况,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金文存、葛向辉参加了审查会。
本次审查会对《标准》进行了全面的审查完善,是《标准》颁布实施前的重要环节。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赵家玉为组长、国内贸易工程设计研究院王书元为副组长的专家审查组在对《标准》(送审稿)进行认真审查和讨论的基础上,充分肯定了《标准》编制组重视调查研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以及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会议一致认为:随着新时期烟花爆竹流通领域健康发展的需要,制定《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十分必要;《标准》考虑了国内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的整体水平和行业实际,符合烟花爆竹流通的发展方向,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有利于规范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和提高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安全水平;《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审查组一致同意《烟花爆竹批发仓库建设标准》(送审稿)通过审查。
会后,编制组将按照审查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报批稿报建设标准主管部门审批发布。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和兵器工业安全技术研究所作为主编单位,承担了《标准》的主要编写任务。编制组在两年多的时间里,历经多次修改,通过调查研究、数据采集、专家论证及座谈研讨,参照了国内烟花爆竹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及相关政策,以安全为前提,对《标准》进行了全面、科学的规定。参与了《标准》编写工作的有中国日用杂品流通协会副会长、安徽盛虹烟花爆竹集团董事长苏云(执笔人)和宁夏供销社日杂烟花爆竹公司总经理马光华(执笔人),参与《标准》相关调研、座谈等编制工作的还有北京市烟花鞭炮有限公司、广东东莞东日有限公司、河北省土产日杂回收总公司、山东省烟花爆竹协会等单位的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