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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副局长陈硕在全省宣传贯彻《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9-04-01 信息来源: 浏览量:2681
 

编者按: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按照有关规定,均配置危险品运输车辆,负责企业产品的运输和配送。强化道路运输安全,避免事故发生,是烟花爆竹生产和批发经营企业抓好安全生产和经营的重要环节。今特全文刊发《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和省安监局陈硕副局长在327日召开的全省宣传贯彻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会议上的讲话,以供全体会员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同志们:
  《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省政府令第219号)已于200929日颁布,自41日起开始施行。《办法》的颁布施行,是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体系的重要完善和补充,它对于强化政府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预和制止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防止和减少道路交通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促进我省道路交通运输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必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更好地宣传贯彻《办法》,使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认真地学习《办法》,尽快地掌握《办法》,自觉地遵守《办法》,达到政府规章预期的安全效果,今天,省安全监管局、省公安厅、省交通厅三个部门在这里联合组织召开《办法》宣贯会。根据会议安排,我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省政府颁布《办法》的重大意义
  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涉及面广,政府和企业的管理难度大,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和重大财产损失,同时还将对社会稳定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因此,省委、省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始终高度重视道路运输的安全管理工作。近年来,通过在全省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黑点路段整治、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治理消除了一大批道路交通不安全的隐患,持续地改善了道路交通安全条件和环境,这对保障道路交通运输安全,有效防范事故发生,实现我省道路交通事故逐年下降局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但是我省道路安全形势依然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道路交通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重大事故时有发生。2008年,全省发生道路交通事故8413起,造成3027人死亡。其中,发生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47起,事故导致173人死亡;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1起,造成11人死亡。二是道路交通运输违法违规的行为屡禁不止。如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酒后)违法违章驾驶、非法从事客货运输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部分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没有真正落实,运输经营者安全意识不强。2008年,由安全监管部门牵头组织对在我省发生的一次死亡3人及3人以上较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分析,发现较大、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百分之百是责任事故,没有一起是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事故的主要成因是:驾驶员违法违规行驶、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管理混乱、挂靠经营的运输车辆管理不到位、企业和经营业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尤其是2008120,阜阳汽运集团旅游车队在明光市发生翻车事故,造成11人死亡;2008523日(简称“5.23”事故),黄山市安驰旅游汽车发展有限公司发生旅游车翻车事故,造成8人死亡,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均是因为驾驶员安全意识不强、违法违章驾驶、道路运输企业和经营业主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造成的。这两起事故的发生引起了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特别是“5.23”事故发生后,胡锦涛总书记和省委书记王金山、省长王三运专门作出批示,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为认真落实各级领导的批示精神,迅速扭转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的严峻形势,2008525日,副省长唐承沛主持召开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目前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研究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工作措施,部署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指出,目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因素较多,一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深层次问题,特别是运输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较大和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时有发生,巩固道路交通事故稳中有降成果的任务十分艰巨。会议安排,省安全监管局会同省公安厅、省交通厅尽快起草道路运输安全处罚办法,由省政府令的形式颁布施行。处罚办法要对严重违反或多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加大处罚力度。这次会议形成了《省政府第94号专题会议纪要》,省安全监管局接到《会议纪要》后,迅速组织制定起草计划、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在省政府法制办、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监察厅和有关道路交通安全专家的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半年多的努力,形成了该《办法(送审稿)》。《办法》于今年15日经省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王三运省长于29日签发了政府令,予以颁发施行。
  《办法》针对性地解决了我省道路运输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了政府是道路运输安全监管的责任主体、道路运输企业是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两个责任主体”要落实到位。二是明确了政府各相关部门在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责任,为道路运输的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更加具体的法规依据。三是强化了道路运输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者、从业人员在参与道路运输活动中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加大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惩罚力度。四是加大了打击和制止各种道路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和处分力度。同时,还规定了违反《办法》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们一定要充分认识《办法》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依法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一步落实各部门、各单位、企业和广大道路交通参与者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的责任,进一步落实各项防范道路交通安全措施,推动我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二、《办法》是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的本土化规章
  《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参考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安徽省道路运输条例》和我省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方面的政策。

  《办法》紧密结合我省道路交通安全的实际,特别是针对监管责任和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若干行政处罚标准难以划定、违法责任处罚内容缺失等我省一些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法律和现实问题,作出了法律延伸规定。《办法》依照上位法的有关规定,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道路交通安全等相关法规内容,具体在六个方面作了规定,确立了相关制度:一是明确了政府各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对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作出处罚。二是明确了道路运输经营的安全条件。规定了道路运输经营者要加强对所属车辆的维护和检测,确保车辆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对使用报废的、擅自改装的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从重处罚道路运输经营者或驾驶人,对不符合法定条件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车辆、驾驶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同时,还规定了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应当具备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三是明确了处罚的范围。重点突出了对道路运输经营单位和经营人违反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处罚。四是明确了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经营的有关责任。规定了承担与道路运输经营有关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考试等工作机构出具虚假证明的,对有关单位和直接责任人所给予的处罚。五是明确了道路运输经营者的责任。规定了道路运输经营者、道路运输相关业务经营者不认真履行各自职责,导致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罚。六是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责任。规定了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在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中所履行的职责,对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发生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处分。
  
三、切实做好《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办法》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是当前的重要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工作,希望各部门、各单位要重点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办法》是规范道路交通运输安全行为的政府规章,是我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行政执法的重要手段。《办法》的颁布施行,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理念和安全发展的原则,体现了政府坚决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依法严惩事故责任者的决心和举措。因此,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以及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必须充分认识《办法》的法律地位,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把《办法》的学习、宣传、贯彻提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自觉带头学习《办法》,深刻领会《办法》的制定宗旨和精神实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意识,为今后在工作中自觉的执行和运用奠定基础,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
  (二)加强领导,积极做好《办法》的宣传贯彻工作。各级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部门和运输企业要结合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宣传贯彻计划和工作方案,有效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要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宣传教育和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契机,采用举办培训班、讲座、专题研讨会、知识竞赛、答卷测试等形式,将学习宣传贯彻活动落实到每一个单位、社区和运输企业,使《办法》家喻户晓、人人知晓,努力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氛围。通过运用上下一体的宣传态势,大力宣传和广造舆论,在全省各地掀起一场学习宣传贯彻《办法》的热潮。
   (三)学用结合,不断深化宣贯成果。各地、各部门要在学习宣传的基础上,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注重在深化宣贯成果上做文章。要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的行政执法能力和质量,严格依照《办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工作,做到按《办法》执法。各级交通、公安、安全监管部门要以贯彻《办法》为契机,进一步推动我省道路交通安全法规体系建设和安全措施的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宣传贯彻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真正取得实效。
  同志们,今年大事多,敏感日子也多,我们务必要时刻紧绷道路交通安全弦,以《安徽省道路运输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处分办法》的施行为契机,恪尽职守,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职责,严防骄傲自满,严防责任松懈,严防监管缺失,严防事故反弹,以更大的决心、更有效的措施、更扎实的工作,为安徽加速崛起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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