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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提示:燃放烟花爆竹要注意消防安全
发布日期:2009-02-18 信息来源: 浏览量:2236
 

近年因烟花爆竹燃放不当造成的火灾呈上升趋势,元宵节即将到来,又将迎来烟花爆竹燃放高峰期,公安部消防局发出提示,提醒民众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注意消防安全,一定要在规定时间、指定的地点燃放。

  据统计,今年春节期间,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占到火灾总数的40.9%。在公共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燃放烟花爆竹,还有可能导致群死群伤的惨剧发生。1月31日,福建长乐拉丁酒吧火灾,直接原因就是酒吧内举行生日聚会燃放烟花引燃上方悬挂物所致。

  公安部消防局提醒,燃放烟花爆竹时,不要在人员密集场所、住宅、车站、码头、飞机场、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场所、输变电设施、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山林、草原等地燃放,不能在室内、阳台等地燃放。儿童燃放时要有成人陪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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