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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全国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快行业协会建设的意见
发布日期:2008-02-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2796
  本网讯   中华全国合作总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精神,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组织优势和网络优势,进一步加快行业协会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行业协会建设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七大提出要“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发展行业协会和市场中介组织”。行业协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沟通政府与企业的桥梁和纽带。发展行业协会,是供销合作社转变职能、实行开放办社的有效形式,是整合为农服务资源、拓宽服务领域、强化服务功能的组织载体,是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大举措。供销合作社创办的行业协会,贴近农村,服务农业,能够在维护农村市场流通秩序、保护农民利益,实行农业的区域化布局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产品质量和国际竞争力,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管理体制创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近年来,各地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关于加快农产品行业协会发展的意见》(供销合字[2003]39),按照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积极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在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扩大覆盖面、拓展服务功能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有效地发挥了行业自律、沟通协调、企业维权等作用。但应当清醒地看到,当前全系统行业协会发展还存在规模小、服务功能弱、行业代表性差等问题,不适应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必须按照党的十七大关于行业协会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把行业协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国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深化改革,加快发展,强化服务,尽快形成运行市场化、组织开放化、管理规范化、结构合理、功能到位的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体系,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二)总体要求。一是坚持市场化的发展方向。遵循市场规则,找准协会位置,走自主发展道路;健全体制机制,优化结构和布局,增强服务能力。二是坚持依托供销合作社优势。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网络、人才、信息、组织资源,围绕传统主营业务和各地主导产业发展行业协会。三是坚持开放办会。打破部门区域界限,广泛吸收龙头企业、大专院校和社会团体加入,不断提高协会的代表性、广泛性和权威性。四是坚持统筹协调。做到培育发展与规范管理并重,加快行业协会建设与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职能转变相协调。
  三、加强联合,强化服务,加快行业协会发展步伐
 (一)加快发展一批新的协会。一是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组建协会。重点在农资、棉花、食用菌、果品、茶叶、再生资源、烟花爆竹、畜产品、蜂产品等领域新组建一批行业协会。二是大力发展农产品经纪人协会。搭建农产品经纪人的服务平台,发挥他们在农产品流通方面的优势,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三是创新协会组织形式。可按产品品种、原产地品牌、经营环节、服务对象等不同层次、不同方式建立协会。
 (二)做强做大现有协会。一是积极发展会员。打破部门隶属、所有制性质、经营规模的界限发展会员;鼓励与行业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其他部门创办的同业经济组织入会;注重吸收规模较大、在行业有较大影响力的企业入会,增强协会在本行业中的代表性和影响力。二是不断壮大协会实力和影响力。大力发展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化经营,有条件的地方要建立农产品原产地标志,保护、促进特色农业发展;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的传统业务优势,推进会员在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方面加强联合,不断做大做强。三是调整、优化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进行业协会的重组和改造,在具有产业、产品和市场优势的经济发达地区和城市,可以将地方性的行业协会依法重组或改造为区域性的行业协会。全国性的行业协会可将总部设在产业集中、便于开展服务的地区和城市。积极创造条件,培育一批按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在行业中具有广泛代表性,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
 (三)促进行业协会联合。积极推进行业协会之间的横向联合和上下对接,引导同类分散的协会围绕供销合作社主营业务、重点行业,联合组建全行业协会组织。全国性行业协会要积极吸纳地方性行业协会加入,形成整体优势;地方性行业协会要努力创造条件,尽快成为全国性和区域性行业协会的会员单位,争取更多更好的服务和更广泛的发展空间。全国性行业协会要创造条件加入现有的国际性行业协会,或者发起成立新的国际性行业协会。
 (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一是加强行业自律。根据国家法律、政策和协会章程,制定行规行约,建立会员诚信档案,执行行业标准以及行业行为规范,规范会员行为,协调会员关系,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健康发展。二是认真搞好服务。为会员服务,积极组织行业培训、技术咨询、市场营销、会展招商以及产品推介活动;协调会员与会员、会员与其它行业经营者、消费者及其它社会组织的关系。为行业服务,通过法律法规授权或政府委托,开展行业统计、行业调查、发布行业信息、公信证明、价格协调、行业准入资格资质审核等工作。推进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主动参与协调对外贸易争端,积极组织会员企业进行反倾销、反垄断、反补贴等调查,或者向政府提出调查申请。三是当好政府参谋。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向政府及其部门反映行业、会员诉求,提出行业发展和立法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相关法律法规、宏观调控和产业政策的研究、制定,参与制订修订行业标准和行业发展规划、行业准入条件,完善行业管理,促进行业发展。
  四、加强行业协会的规范管理和自身建设
 (一)理顺协会管理体制。实行“社”“会”分开。供销合作社要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主管行业协会分开。改革和完善监管方式,各级供销合作社与主管行业协会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简化和规范管理内容和方式,逐步建立健全科学、规范、有效的监管体制,为行业协会发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环境。
 (二)抓好制度建设。行业协会要建立和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内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制度,认真执行换届选举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根据行业发展和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调整组织结构,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行业协会运行机制。建立健全协会中党的基层组织,充分发挥党组织的监督保障作用。建立和完善各项对外交流管理制度,在对外交往中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维护国家利益。
 (三)强化财务管理。一是行业协会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制度,设立专门的财务人员,并对所属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财务实行统一管理。二是会费收取标准和办法,由行业协会自主确定,经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半数以上代表同意后方能生效。行业协会举办展览会、交易会、研讨会、培训等活动收费应符合国家规定,并公开收费依据、标准和收支情况。三是行业协会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依法所得不得在会员中分配、不得投入会员企业进行营利。未按照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得针对企业举办全国性或行业性的评比活动,经批准举办的评比活动不得收取费用。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做好管理人员选拔。行业协会的会长(理事长)、副会长(副理事长),由本行业实力强、影响力大的企业中有威望、热爱协会事业、社会信用记录良好的现职领导担任,也可吸收一定比例有影响、有代表性的专家学者。行业协会应设专职秘书长一名,配备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鼓励热爱协会工作、具有相应专业素质的供销合作社在职干部到协会工作。二是积极开展业务培训。要培养协会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增强法制观念,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三是规范人事管理制度。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考核办法,完善激励约束机制。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行业协会又好又快发展
  各地供销合作社要把发展行业协会作为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重大举措列入重要工作日程,明确专人负责。加大调研力度,作好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供销合作社的组织网络优势,从物质上、技术上对协会工作提供支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扶持,承担政府转移和委托的职能。培养、总结、推广一批典型,探索发展行业协会的路子。联合社要彻底转变自身职能,积极搭建行业协会的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协会工作体系,指导和促进协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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