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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安监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12-26 信息来源: 浏览量:2804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市安全监管局: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原国家安监局令第10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就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工作通知如下:
一、换证的对象
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
二、换证的受理和审查程序
(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应当于3年有效期满前3个月,按规定向发证机关(省安全监管局)提出换证申请,并将其经所在地市、县级安全监管部门初审后的换证申请文件、资料报省政务中心省安全监管局窗口。
(二)申请文件、资料经受理、复核或审查合格后,对决定批准换证的,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安全条件和有关规定的,不予换证。
三、换证的条件
(一)企业在首次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符合《实施办法》第25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规定的文件、资料,经复核符合要求的,可直接办理换证手续。
(二)对于不符合《实施办法》第25条规定的其他企业,应按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申请、颁发程序重新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提交的现状安全评价报告应符合《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评价导则(试行)》、《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的要求。安全评价报告结论只能选择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或者不符合《实施办法》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条件并标明所依据的具体条款。
四、换证应提交的文件、资料
(一)符合直接换证条件的企业:
1. 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书(一式三份);
2.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3.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4.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有效证明、以及全部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有效证明和其他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合格的证明材料;
5. 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有关证明材料;
6. 满足附件1要求的安全评价报告;
7. 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8. 危险化学品登记证明(复制件)。
(二)符合直接换证条件并取得安全标准化等级证书的企业,在申请换证时可不提交安全评价报告,但必须提交上述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及以下有关材料:
1. 企业与外部四周建(构)筑物防火间距一览表,并注明依据国家标准的具体条款所规定的距离、实际距离;
2. 企业内部危险化学品工艺装置、设施之间或与其它建(构)筑物之间防火间距一览表(同上注明距离);
3. 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法定检测、检验情况一览表(并注明有效期);
4. 安全设施分类统计清单,并标明所在位置及完好有效性;
5. 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承诺的有关事项和近一年内重大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落实情况说明。
五、安全评价的要求
承担安全评价的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安全评价资质,安全评价要客观、公正和准确,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结论明确,并对评价结论负责。
六、初审的要求
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对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经初审后,应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申请书(见附件2)上签署以下意见(不得缺项):
(一)申请企业是否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合格;
(二)许可证有效期内是否发生安全生产死亡事故,以及事故查处结案的情况;
(三)申请企业提供的文件、资料是否齐全;
(四)安全评价报告结论是否明确,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是否整改并认定符合安全要求;
(五)经审查,同意上报。
七、其他要求
(一)申请换证的企业对出具的文件、资料按顺序(申请书、评价报告除外)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并对其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符合办理换证条件的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只对评价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结论、安全评价报告中涉及安全隐患整改认定的情况进行审查;必要时安全监管部门可组织专家,对评价机构认定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
(三)对企业首次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承诺整改的安全隐患没有整治消除的,不予换证,并由所在地安全监管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
(四)所在地安全监管部门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未按期换证,或者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应按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20条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企业不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活动的,应督促其按规定程序到省安全监管局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注销手续,并交回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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