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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将在国家职业资格鉴定方面大有作为
发布日期:2007-11-28 信息来源: 浏览量:3216
  2007年3月29日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供销职鉴函(2007)3号文件复函安徽省烟花爆竹协会,同意在我协会设立供销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站(以下简称“协会职鉴站”)。这标志着我会在丰富自身职能、提升社会影响力、更好满足会员需求方面,又迈出坚实一步。同时也是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对我会的信任和支持。
  
  供销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赋予供销社承担的行政职能任务。协会职鉴站根据供销社行业特有工种国家职业资格认证范围,结合我会的实际,面向全体会员和我省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优先发展烟花爆竹营销师(员)的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确保鉴定质量,切实增强我省烟花爆竹行业从业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工作能力。从而在整体上提升整个行业的社会竞争力,提升行业形象,践行我会为会员服务、为行业服务的宗旨。
  
  烟花爆竹营销师(员)职业涵盖了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焰火燃放策划、作业的人员,也包括与行业相关的安全评价、信息中介服务人员。烟花爆竹营销师(员)职业划分五个等级:烟花爆竹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烟花爆竹中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烟花爆竹高级营销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烟花爆竹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烟花爆竹高级营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协会职鉴站目前的主要工作,就是在总社职业技能鉴定指定中心的领导下,根据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对烟花爆竹营销师(员)从业人员分等级进行职业技能鉴定,以鉴定工作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结果——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强化社会对我省烟花爆竹行业素质的认可,进而强化社会对我们营销的烟花爆竹产品的认可,达到企业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的目的。
  
  具体的讲,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的客观测量和评价。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被鉴定人员可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结合自身条件,确定申报的级别。实施职业鉴定的内容是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鉴定过程分知识考核和操作技能考核两个部分。知识考核一般采用笔试,试题按程序从国家题库中提取。操作技能考核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经营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
 
  协会职鉴站将在培训、鉴定前至少一个月在协会会刊、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烟花爆竹营销师(员)鉴定公告,通告鉴定对象,告知报名条件、培训和鉴定时间、地点、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对鉴定合格的学员,协会鉴定站将按程序申报到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办理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负责将证书交到每一位学员手中。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同时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我省是烟花爆竹生产消费大省,生产企业数量居全国第三位(湖南、江西、安徽),合法厂家312家,销售排全国第七位,市场容量约二十亿,全行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五万人。在全国燃放全面解禁,消费市场日益兴旺的大背景下,我省烟花爆竹行业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与我省烟花爆竹行业正面临的机遇及其作为高危产业所不相称的是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尤其在生产领域,大多数从业人员是农民,生产技能、安全知识急待提高。这给我会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提出了迫切的要求。我会将积极争取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联合广大会员单位努力承担起这项光荣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平安安徽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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