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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东县店埠镇:烟花爆竹布点把关严
发布日期:2013-10-16 信息来源: 浏览量:1963
  9月26日起,安徽省肥东县店埠镇开始开展2014年烟花爆竹经营网点布点工作和烟花爆竹许可证换证工作。该镇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从源头加强对烟花爆竹行业领域的监管工作,要求零售店“六必须、四不得”。
  六必须:主要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知识培训;必须专店专柜经营;必须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警示标志;经营地址和证照地址必须一致;必须使用统一合格的电路线路;必须规范布点的室内室外安全距离。
  四不得:不得超过证照上规定的存储量;经营店内不得使用明火和易燃易爆物品;零售场所面积不得低于10个平方;不得向非正规批发企业进货。
  目前店埠镇正在进行审核上报工作,下一步该镇将加强对经营户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检查,逐步实现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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