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安监局积极部署烟花爆竹企业防雷工作
发布日期:2013-10-09 信息来源: 浏览量:1361
为贯彻落实《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中国气象局关于加强烟花爆竹企业防雷工作的通知》,宣城市安监局及时将通知精神及时传达至各县(市区)安监局、气象局及烟花爆竹企业,并对防雷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县(市区)切实加强烟花爆竹企业的防雷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
一、立即行动,全面排查整治防雷安全隐患。要求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气象局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防雷安全工作,结合当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立即行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辖区内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防雷设施进行彻底的安全检查。
二、遵章守法,严格遵守“烟花爆竹企业十条规定”。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气象局要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严格落实“十条规定”,并纳入日常监管和巡查检查的重点内容。对违反“十条规定”的,要依法查处,确保安全。
三、严格管理,促进烟花爆竹经营安全。要求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强化监督指导,督促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按规定做好烟花爆竹的采购和销售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烟花爆竹安全质量标准》,从合法的烟花爆竹厂家采购符合规定的烟花爆竹产品,用好烟花爆竹流向管理信息系统,及时制定打非、过期、不合格产品消毁方案和制度,按时或定量进行销毁,加强储存仓库的日常巡查,确保烟花爆竹仓库设施的安全、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