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亳州市安监局近日发出做好夏秋两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防火防汛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7 信息来源: 浏览量:1387
  通知称,为认真做好午收期间秸秆禁烧和夏秋两季防洪防汛工作,有效防范因秸秆焚烧和洪涝自然灾害引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夏秋两季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16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皖安办明电〔2013〕13号)的要求,现就夏秋两季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领域防火防汛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秸秆禁烧期间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企业防火工作。
  各县、区安监部门要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特别对处于农田间或距离农田较近的烟花爆竹仓库、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单位要进行严控,督促企业加强值班值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天候不间断地开展巡查工作。要全面检查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保证完好性和适用性。要提前在库区周边设置防火间隔,对周边可能产生的秸秆焚烧行为做好前期预防工作,已经发现附近焚烧秸秆危及企业安全的,要立即向安监部门及有关单位报告,并果断采取措施,开展防火自救工作,确保企业安全,不引发事故。
  二、做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防汛工作。
  各县、区安监部门要根据夏季高温防汛时期的特点,突出重点和薄弱环节,提前做好安排部署,督促有关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强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及经营企业要加强对设施设备的监控,做好防雷电、防洪措施的制定和落实。对遇湿或高温容易分解的易燃、有毒气体的原料和产品,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水、防潮、降温措施。沿河流的企业要提前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泄露。烟花爆竹批发经营企业要加强防水防潮、防雷防静电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温湿度记录制度,并定期检测防雷防静电设施设备。
  三、做好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确保救援及时到位。
  各县、区安监部门要加强值班值守,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和处置,督促企业针对高温多雨的季节特点,进一步完善有关防火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对重要设施、装备的维护保养,储备必要的应急装备和物质,做好应急准备。确保一旦发生事故,能够做到救援及时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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