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三举措严管清明烟花爆竹市场
发布日期:2013-03-18 信息来源: 浏览量:1436
清明期间是烟花爆竹销售旺季,为有效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遏制各类事故发生,近日,肥西县政府安委办对清明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作安排。
迅速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各乡镇、园区组织有关有关执法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对对擅自改变取证时的安全经营条件、超限量储存、超许可范围、店外摆摊设点的,要责令立即改正;对拒不整改或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规定的,要移送县安监局依法查处。县安监局要加强对烟花爆竹批发企业的安全检查。
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县乡两级都要成立“打非”组织,细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要强化村居委的排查报告责任,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积极作用。要重点对私设仓库、私自运输、无证经营、违禁产品、超量储存、证点不合以及三合一场所的打击,期间只要被查到的,一律按上限处罚。要公布举报电话、信箱等,24小时接受举报,做到举必接、接必应、应必处、处必果;对举报查证属实的,要给予奖励。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安全知识和典型案例,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经营单位(含商店、超市)知法、守法,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违法活动。
本次集中专项整治自3月20日开始至4月10日结束。县政府安委办将本次专项整治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并严格奖惩。
(肥西县安监局何贤斌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