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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安监局通报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工作督查情况
发布日期:2012-12-12 信息来源: 浏览量:1661
  近期,六安市安监局主要领导率有关工作人员对部分县区和烟花爆竹批发零售单位安全工作和经营市场进行了调研和督查。总体来看,各地各企业认真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严格零售经营行政许可,安全经营条件不断改善,监管工作成效较明显。但是,在调研督查过程中,发现有的地方和企业存在安全意识不强,管理措施薄弱,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舒城县烟花爆竹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调整未到位,安全经营第一责任人不明确,经营管理工作弱化,仓储视频监控不能正常运行,库房内缺乏跺架,存在违规租赁库房现象;批发企业与生产企业业务管理体制不畅,产品流向不顺,市场秩序不规范。
  安徽荣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管理层力量不强,经营管理不到位;仓储人员着装不统一,二库区绿化欠缺,库房卫生差,没有定置线,堆码不规范,有倒垛现象,采购产品包装不完整;打击非法违规经营行为力度不够。
  寿县土产日杂公司仓库绿化未到位,视频监控无记录。
  六安市彩虹花炮销售有限公司仓库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不足,扩建库房装车台落差较高无警示线;安徽明派商贸有限公司仓库消防水源不足;城区个别零售点存放量较大。
  六安市金诚烟花爆竹销售有限公司仓库人员着装不统一;城区烟花爆竹零售点未能按照市局要求布点,对迁址经营和无标产品处理不严,零售店亮证经营和经营者培训不规范。
  为切实做好全市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工作,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确保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形势稳定,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提出以下要求,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增强安全经营意识,切实落实问题整改。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经营工作是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经营环节具有集中储存,分散销售,点多面广,影响面大的特点,直接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地各企业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工作,增强安全发展意识,把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摆在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防患于未然。同时积极采取有力措施,排查整治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不断加强批发零售经营安全管理。请相关县区安全监管局督促企业落实整改,于12月底将整改落实情况书面报市局。
  二、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实行零售网点总量控制。一是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保障安全、总量控制”的原则,进一步做好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规划布点工作。在总量逐年减少的前提下,进行合理布局。六安城区应严格执行市局布点批复,不得擅自设点,不得违规审批发证。二是严格安全准入条件。对负责人安全培训、营业面积、储存限量、货物堆放、消防器材配备、防伪标识、进货渠道、警示标牌、店牌制作、规章制度、证件上墙以及周边环境等做出具体规定和要求,符合条件方能许可;在城市建成区要实行专店经营;对有两次以上违法非法经营记录或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不予核发或注销其零售许可证。三是积极开展烟花爆竹零售示范店创建达标活动。市局决定开展烟花爆竹零售门点安全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先选择50个零售店进行示范,逐步推广,有条件的地方可扩大示范数量。县区安全监管局应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招牌、统一标识、统一设施、统一配送“五统一”的要求和零售示范店经营安全条件组织实施,以推动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提升安全条件和管理水平。
  三、严格执行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经营行为。一是规范产品流向登记制度。按照《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和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并应用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各企业要将产品流向登记工作作为长期坚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落实专人,规范操作。二是严格执行粘贴防伪标签制度。所有持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的门点所经营的烟花爆竹产品须贴有所在辖区安全监管局监制的防伪标签,否则视同不合格产品。同时要加大对产品防伪标签的监管,实施登记、发放、统一管理。三是完善配送服务,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县区安全监管局负责管理的经营(批发)公司配送服务体系,实行产品配送承诺制。配送经营公司应牢固树立为零售户服务思想,做到经营产品质量安全可靠,价格合理适中,规格品种齐全,配送服务及时,售后服务优良。四是做好仓储安全管理,杜绝事故发生。按照《六安市烟花爆竹仓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自觉遵守经营企业人员管理“四个必须”、库区安全设施管理“四个保证”、库房内部管理“四个严禁”和“四个保持”及安全管理制度“四个严格”的要求,加强烟花爆竹仓储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爆炸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四、严格市场安全监管,打击非法经营储存行为。各批发公司要在划定的区域内合法经营,不得越界经营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不应向零售店直接销售产品。各县区安监局要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许可证申请、延期和变更进行严格审查,不具备或不再符合安全经营条件的企业一律不予批准或上报。按照谁发证,谁监管,谁负责原则,要加大对烟花爆竹零售店安全经营情况执法检查,利用“打非”执法队伍加强烟花爆竹零售市场日常安全监管。坚决防止出现集中连片经营和在居民区住宅内、学校、幼儿园、医院周边经营烟花爆竹的现象。对发现的无证经营,变更地址经营,有证零售店超量储存、销售非法生产、含氯酸钾、不符合质量标准及包装不规范的烟花爆竹产品以及产品没有张贴防伪标签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厉打击,依法查处,要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销售旺季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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