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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烟花生产企业春节前后停产
发布日期:2011-12-27 信息来源: 浏览量:3183

 

  春节将至,为有效预防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明年1月13日至2月9日期间,合肥市所有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将停产“休假”。其中,1月8日起实行预停产,全面停止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有药工序生产。

    根据要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应制定停产计划,根据自身实际合理安排和调度原材料购买、药物配置、产品制作等,确保在1月8日后全面停止有药工序生产,1月13日后停止一切生产活动。同时,在停产前要认真清理各工序、工房内原材料、药物和成品、半成品,按照工房用途妥善保管,不得乱堆乱放。对有药工序和粉尘较大工房要彻底清理药物粉尘和药物沉淀池内的余药,切断工房和机器电源,保养和维护机械设备。同时,巢湖市安监局将落实企业停产期间值守工作制度,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监控和巡查值守工作,并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静电、防灾害天气等各类防范工作。从严打击停产前突击生产、超能力生产和冒险生产,对违规组织生产的,将依法从重给予处罚,并予以备案。

    据介绍,春节后的复产时间原则上定于2月9日(农历正月十八),届时将根据天气情况适时组织节后复产验收,对不符合复产条件的,坚决不予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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