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烟花爆竹行业制定实行违规记分管理
发布日期:2010-08-09 信息来源: 浏览量:2173
8月4日,为了维护烟花爆竹行业秩序,增强企业的守法意识,减少安全隐患及违规行为的发生,陕西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制定完成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违规记分管理办法》。目前,该办法正在面向各设区市安全监管局及相关企业征求意见,10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
《办法》中指出,记分将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初次领取许可证之日算起,以一年为一个周期,总分12分。一个记分周期期满后,分值累计未达到12分的,所记分值将清零,不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满12分的,将由有许可权限的安全监管部门吊销其安全生产、经营批发许可证,只有在企业按新建企业标准和程序改造后才可重新申领证;同时,2年内将不允许其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从事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活动。
依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分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其中,6种违规行为将被一次记12分,包括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
陕西省安监局每季度将对企业违规记分情况公布一次。同时,对无违规记分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批发企业,安监部门将实行三种奖励办法: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无违规记分的,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遵规守纪企业奖牌;连续二个记分周期内无违规记分的,在换证时将免现状评价;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无违规记分的,享受直接延期换证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