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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政府督查烟花爆竹安全生产
发布日期:2009-04-29 信息来源: 浏览量:2457
 

为促进巢湖烟花爆竹行业安全健康有序发展,4月中旬,巢湖市政府组织了市公安、工商、质监、安全监管等部门,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进行了督查。近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对督查的情况进行了通报:虽然各地均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据了解,此次督查共实地抽查了4个乡镇、3个生产企业、2个批发企业和8个零售网点。从总体情况来看,各地都能高度重视,但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其中,居巢区今年以来查处非法生产31起,移送公安机关22人次,移交司法机关5人,4名党员干部受到党政纪处分。但发现已取得临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居巢区金龙烟花有限公司存在擅自改变工房用途等违规行为,零售网点无证销售;居巢区原同鑫花炮厂在316日晚已由市政府打非领导组组织的夜间暗访中,被责令限期拆除,但该非法厂区大部分厂房仍未拆除,至今仍存放许多半成品。

  批发经营与零售经营严重脱节,零售网点直接从生产企业购货。庐江县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生产案件1起,治安拘留3人。但发现庐江县鑫隆花炮批发公司仓库合格产品与待销毁产品混放,一零售网点超量储存现象。无为县今年以来查处非法生产80余起,行政拘留23人。但发现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无为县桃园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存在边改造、边生产行为,因隐患整改不到位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无为县柑子树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仍在组织大规模生产。同时,督查组还发现和县锦徽烟花爆竹批发公司库存有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厂家的产品,乌江镇一零售网点销售非法生产产品。含山县今年以来共查处非法生产4起,治安拘留3人,但非法生产仍然存在。

  对此,巢湖市安监部门要求各地,不断深化烟花爆竹经营市场安全管理,落实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从严从重打击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非法销售原材料等行为,确保巢湖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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