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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州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
发布日期:2009-02-19 信息来源: 浏览量:2267
 
  为切实加强全区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安全秩序,坚决贯彻执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依法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根据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阜阳市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颍州区安委会办公室根据全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烟花爆竹实施方案,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打击取缔。
      
  一、成立组织、制定方案
      
  为确保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区委、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区政府成立以副区长陶颖同志任组长,区政办副主任俞瑛、区公安局副局长胡辉、区安监局局长李永凌为副组长,区宣传部、区工商分局、区交通分局、区质检分局、区教育局、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供销社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打非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永凌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在区打非领导小组指导下,打非办又制定颍州区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实施方案,严格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制度,全面排查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窝点,加大打击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储存、非法运输的力度,有效地抑制了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
     
   二、加大宣传,营造“打非”工作氛围
      
  通过舆论监督、发公开信和安全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等形式,开展了典型生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活动,向广大群众宣传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巨大危害,告诫群众远离非法生产经营,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大力宣传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重大危害,进一步统一了思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社会氛围。倡导和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精神,致力于提高广大群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法律意识,理清行业监管思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
     
  同时各地开展了有奖举报制,把有奖举报电话号码喷印到每一个自然庄、交通要道和街头路边。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自我安全保护意识,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凡举报一起非法生产经查实给举报人2000元奖励,举报一起非法储存经查实给.举报人1000元的奖励,举报一起非法经营经查实给举报人500元的奖励。
      
  三、严格落实基层政府监管责任
    
  针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行为主要集中在农村,以家庭作坊生产为主,以及分散、隐蔽等特点,要把“打非”工作的重点放在基层,责任落实在基层。各乡镇建立乡镇干部、派出所干警包行政村,行政村干部包村民组的“打非”包保责任制。对有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重点村、户、人明确了专人包保。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委会之间签订了“打非”责任书,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今年,针对由于历史原因形成颍州区文峰路烟花爆竹一条街的情况,区安监局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制定整治方案,组织文峰路烟花爆竹经营户召开座谈会,深入贯彻国家《烟花爆竹管理条例》和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实施办法》,进一步提高烟花爆竹经营户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并与经营户鉴定了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目标责任书。
    
  四、多部门联合执法,加大“打非”力度
    
  今年我区组织公安、工商、质检、安监、供销社等部门联合执法。重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行为。开展地毯式的排查,坚决遏制受利益驱动的冒险生产。通过积极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取缔非法生产作坊一家、非法储存三家,非法经营二十户、治安拘留二人、经济处罚四人。查缴非法产品500余箱,价值2多万元。加强了值班制度,不间断地进行市场巡逻。加强了整治中的信息工作,在接到举报后,精心安排,周密部署,抽调人员,突击查处,有效提高了整治工作的效率。经过三个多月的专项整治,我区治理烟花爆竹市场已取得了初步成效。为净化颍州区的烟花爆竹市场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省安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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