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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安监局暗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
发布日期:2009-01-16 信息来源: 浏览量:2564
 
  2009年1月9日,合肥市安监局由任俊东副局长带队,对该市所属庐阳区、包河区、瑶海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进行了暗访。发现无证经营的现象仍然存在;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布点不合理,部分地区存在烟花爆竹布点间距不足50米,部分市场上经营户密度过大,有部分街道、居住密集区根本没有烟花爆竹零售点;经营户达不到规范的经营条件,专柜经营没有专门的货架或码放区域,店内各种货物拥挤,消防器材配置不全或没有配置,店内电线混乱且没有穿管,使用了液化气等明火设施;店外经营现象严重,专柜名不副实。
 
  针对暗访发现的问题,市局要求各县区要从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视,烟花爆竹一旦发生事故后果特别严重,要加强对烟花爆竹工作的领导,把排查治理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户隐患当成春节前后的大事来抓。
 
  1、组织好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发挥乡镇、街道的作用,形成监管网络,要充分发挥协管员的作用,确保监管到每个经营户。对暗访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春节前整改不到位的,向相关政府发函、通报。
 
  2、依靠政府,组织公安等部门打击、取缔非法经营户。
 
  3、合理布点,各区县要将零售经营店布置到大街小巷,并做到分布均匀,避免集贸市场拥挤,大街小巷无点,严格控制形成“一条街”,沿道路两侧1公里范围内不超过5家。
 
  4、对烟花爆竹经营户进行全面检查,规范经营安全条件,规范进货渠道。
 
  5、对零售经营户08年的销售额度进行统计,零售额度低于2000元的经营户09年予以取消资格。
 
  6、合肥市区现有2家持证批发单位,三县各有一家,今后要逐步引入竞争机制,形成统一市场,减少定点配送矛盾,打破市场分割和垄断经营。
 
(合肥市安监局危化处处长朱仁林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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