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成功端掉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
发布日期:2007-11-17 信息来源: 浏览量:3475
2007年10月22日,金寨县安监局、公安局在桃岭乡党委、政府的配合下,成功端掉了一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窝点。
自进入秋季以来,金寨县按照“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共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10月22日上午8时,金寨县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桃岭乡东岳村程某在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县安监局及时与县公安局联系,并抽调人员,组成联合专案组,火速赶往桃岭乡。在该乡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专案组迅速制定调查方案,摸排有关线索,经专案组近6个小时的调查取证工作,在程某家中及附近储存点共查获黑火药2公斤,土爆竹成品半成品3000盘,硫磺、铝银粉等辅助材料约335公斤,引火线3捆,总价值1万余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自进入秋季以来,金寨县按照“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的方针,在结合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工作中,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强化市场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全面开展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共同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
10月22日上午8时,金寨县安监局接到群众举报:桃岭乡东岳村程某在家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接到举报后,县安监局及时与县公安局联系,并抽调人员,组成联合专案组,火速赶往桃岭乡。在该乡党委、政府的密切配合下,专案组迅速制定调查方案,摸排有关线索,经专案组近6个小时的调查取证工作,在程某家中及附近储存点共查获黑火药2公斤,土爆竹成品半成品3000盘,硫磺、铝银粉等辅助材料约335公斤,引火线3捆,总价值1万余元。目前此案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