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供销社大力构建烟花爆竹经营网络
发布日期:2007-11-17 信息来源: 浏览量:3463
今年以来,金寨县社不断加大重组整合的力度,加快推进烟花爆竹经营网络建设,全面推行中心配送、连锁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年1-7月份实现商品销售额510万元,同比增长46%。其主要做法:
一是改制重组建“龙头”。采取“全体起立,全员置换,母体裂变,新体发展”的改制思路,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基础上,将烟花爆竹业务从原土产日杂公司剥离出来,重组金寨县宏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筹资250万元,征用荒地6亩,兴建仓储式配送中心1020平方米(目前二期在建工程接近完工),配备了防火、避雷、除静电等设施;购置烟花爆竹配送专用车3辆,经营品类达230余种,承担起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的采购配送任务。
二是创牌建网搞连锁。按照“县社总揽,公司牵头,基社参与,改造重组,连锁联网,合作共赢”的原则和“确保安全,方便群众”的要求,在认真开展地域布点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网点布局重新调整,先后在全县乡(镇)、村商业门店中选择建立了28家连锁店,统一悬挂宏泰烟花爆竹公司连锁店招牌;整合发展具备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网点近千家,已经形成“龙头企业(配送中心)——连锁店——零售网点”的连锁经营体系。同时,加强与省盛虹集团以及省内外有关生产厂家的对接,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截止目前,共签订供货合同金额近800万元。
三是争取职能强管理。为净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确保连锁经营规范化运作,经县社协调争取,报请县政府同意,成立“金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由县社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工商、质监和安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日常检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烟花办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4次,收缴、销毁非法经营商品价值2万余元。
四是强化培训提素质。为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县烟花办暨供销社与县安监局联合举办了烟花爆竹经营训练班,参训的专业销售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专业知识技能达到显著提高。(金寨县社 吕先乐)
一是改制重组建“龙头”。采取“全体起立,全员置换,母体裂变,新体发展”的改制思路,在妥善安置职工的基础上,将烟花爆竹业务从原土产日杂公司剥离出来,重组金寨县宏泰烟花爆竹有限公司,筹资250万元,征用荒地6亩,兴建仓储式配送中心1020平方米(目前二期在建工程接近完工),配备了防火、避雷、除静电等设施;购置烟花爆竹配送专用车3辆,经营品类达230余种,承担起全县烟花爆竹经营的采购配送任务。
二是创牌建网搞连锁。按照“县社总揽,公司牵头,基社参与,改造重组,连锁联网,合作共赢”的原则和“确保安全,方便群众”的要求,在认真开展地域布点调查论证的基础上,对网点布局重新调整,先后在全县乡(镇)、村商业门店中选择建立了28家连锁店,统一悬挂宏泰烟花爆竹公司连锁店招牌;整合发展具备经营许可证的零售网点近千家,已经形成“龙头企业(配送中心)——连锁店——零售网点”的连锁经营体系。同时,加强与省盛虹集团以及省内外有关生产厂家的对接,建立合作伙伴关系。截止目前,共签订供货合同金额近800万元。
三是争取职能强管理。为净化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确保连锁经营规范化运作,经县社协调争取,报请县政府同意,成立“金寨县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办公室”(设在县供销社),由县社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公安、工商、质监和安监等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全县烟花爆竹市场的日常检查整治工作。今年以来,烟花办共组织开展专项检查4次,收缴、销毁非法经营商品价值2万余元。
四是强化培训提素质。为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县烟花办暨供销社与县安监局联合举办了烟花爆竹经营训练班,参训的专业销售人员经考试合格后,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专业知识技能达到显著提高。(金寨县社 吕先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