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浏阳籍全国人大代表,盐津铺子董事长张学武积极建言献策,拟向大会提交9件建议。
值得一提的是,这是他连续第六年为烟花爆竹产业建言献策。
他在建议中表示,烟花爆竹生产主要分布在湖南浏阳、醴陵和江西上栗、万载,是湘赣边革命老区的传统产业。湘赣边四县市作为烟花爆竹产业的源产地和主产区,产能占全国的90%,年产值过千亿元,带动劳动就业超100万人,年发放社会工资超300亿元,是典型的富民产业,对革命老区的民生改善、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浏阳是烟花爆竹的发源地,是全球烟花爆竹生产贸易基地、科研中心和中国“烟花之乡”,近年来,浏阳坚决贯彻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高质量发展有关政策精神,全市烟花爆竹产业加快构建生产集约、经营规范、安全可控的现代产业体系。特别是2023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全面禁燃烟花爆竹不合法”,进一步为烟花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解绑护航,全年实现产业总产值508.9亿元,同比增长68.8%,其中出口52.7亿元,占全国的68%;内销323.3亿元,占全国的58%;配套产业中的原材料产值105.3亿元,燃放相关产值27.6亿元,位居全国第一。
关于烟花爆竹产业高质量发展张学武提出了以下三点建议:
一 健全管理机制,加强烟花爆竹法制化和标准化建设
1. 进一步理顺管理机制。
国家机构改革后,相关部委职能职责调整较大,对烟花爆竹行业的管理机制没有及时理顺。造成行业主管部门不明确,产业发展没有牵头机构,部门之间职责混淆,安全监管和产业发展脱节等情况。为了规避责任,甚至不切实际拔高监管要求,既制约了行业的高质量发展,也严重影响安全监管。建议明确行业主管部门,制定产业发展规划。由国务院牵头组织,切实落实部际联席会制度,各部际联席会有关部门,明确专人对接和参与烟花爆竹标准化建设、安全监管、产业发展等工作,简化工作流程,消除交叉管理矛盾。杜绝不科学地扩大和提升安全监管要求,各归口管理部门应从行业实际出发,不能为了规避风险,过度从严,导致行业无法适应监管要求。
2. 加快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
随着烟花爆竹行业不断发展,产品、工艺、材料、燃放技术等不断更新,自动化、信息化程度不断提升,2006年颁布实施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早已不适用发展需要,尤其是条例中涉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质量监督检验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机构涉改后,职能职责调整较大。建议加快启动《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重新理清和细化应急、市场监管、交通、公安、海关、工信等部门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产品(含材料)质量、燃放消费、出口、产业发展的职责,明确行业主管部门。
3. 加强烟花爆竹标准体系建设。
GB10631—2013《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与国际标准差异很大,也脱离产业发展实际。自全面启动标准化改革以来,强制性国家标准精简整合后,烟花爆竹(产品、原材料、燃放器材)由原来的13项(含当时立项未颁布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整合为三个强制性国家标准,该三项标准归口管理部门也相应调整为工信部,历经8年多,至今未修订和颁布一个强制性国家标准,《烟花爆竹 安全与质量》立项五年,审查和报批3次未有结果,现又因调整归口管理部门而停滞,原材料和燃放器材申报立项多年至今未批准立项,且涉及生产、焰火燃放、运输等相关标准不适应性非常突出,也都停滞多年未果,导致行业安全风险发生变化,产业无可适从。建议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建立标准体系建设的责任落实和追究机制,加速推进产品、生产、焰火燃放、运输等标准的出台,让行业有标可依,加强与国际接轨,推进国际、国内标准一致性程度提升。并将产品标准的归口部门调整为市场监管部门。
二 优化烟花爆竹税收征管机制,明确行业属性
1、优化鞭炮烟花税费结构,适当降低行业税负。
1994年烟花爆竹作为国家层面不予以支持产业,产品予以征收消费税。随着烟花爆竹产业转型升级,安全环保和文化属性显著提高,目前烟花爆竹产业已被列入国家文化产业统计目录,且从目前消费终端来看,鞭炮烟花产品融入新消费群体、新生活方式、新消费理念,确实已经成为一种新的文化产品。从当前税收征管来看,行业的综合税负率在26%左右,主要税种为消费税(税负15%)、增值税(税负8%左右)、附加税费(税负0.69%至2.76%)、企业所得税(税负1.5%左右),其中消费税按照销售收入的15%计征,占税负率的57%左右。高税负侵占企业利润空间,使得企业甘冒风险进行非法生产、非法运输,造成安全生产风险、征管难度大等诸多问题。建议:一是取消鞭炮、焰火消费税税目或大幅降低相应税率。财税[2014]93号文件取消了四个消费税税目,包括汽车轮胎、酒精、小排量摩托车等,这是取消消费税税目的先例。1993年消费税开征,当初对护肤护发类产品征收税率为17%的消费税,1999年下调为8%,7年后完全取消,这是降低消费税税率的先例。二是参照金银首饰等生活消费品,将征收环节从生产调整为消费环节,优化企业税费结构,给企业更多的转型升级空间,让行业在安全环保的正轨上“轻装前行”。
2、建立花炮产业中央专项转移支付,支持革命老区发展。
烟花爆竹是危化行业,安全生产责任重、风险大,当地政府部门和企业都要投入巨大成本,用于安全生产设备、基础设施的建设。受禁放限放、原材料价格上涨、运输成本增加等影响,产品利润空间被严重挤压,生产厂家面临着高税率、高风险、低收益的问题。从近五年不完全统计情况来看,利润率维持在5%以上的企业仅占30%,有微薄利润的企业占30%,亏损和不盈利的企业数量高达40%。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建议将烟花爆竹产业贡献的上划收入中的50%由中央专项转移支付给烟花爆竹主产区,支持地方政府更好地保护和培育这一传统富民支柱产业,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财力基础。
三 推动烟花爆竹申遗,加大文化传承与保护力度
烟花爆竹是传承千年的民俗文化艺术产品,是前辈的劳动成果智慧结晶,是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中欧地理标志协定产品,先后点亮APCE会议、卡塔尔世界杯、上海世博会、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杭州亚运会等重大活动开闭幕式夜空,有力助推了国际交流与合作,承载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丰富的民族情感。2006年“浏阳花炮制作技艺”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遗产编号Ⅷ86)。鉴于目前日本、韩国申遗积极性很高,建议高度重视和发挥烟花爆竹源产地主动权,尽快推动烟花爆竹申报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增加文化自信,打造民族认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