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会常务理事、省公安厅治安总队七科副科长夏晨在二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2-02-14 信息来源: 浏览量:2346
2011年省公安厅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方面,主要做了两件事情。一是推动全省各地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2010年年初沈阳火灾事件后,省政府提出制定禁限放政策。通过调研,因各地情况不同,认为由省政府统一出台禁限放政策,不切合实际,后来要求各市根据当地民俗情况,合理制定政策。截止2011年12月底,据统计,全省共7个市制定了禁限放政策,合肥是以政府法规形式,颁布了燃放管理规定,芜湖市是完全禁放,其他市出台的政策基本都是限放。目前,没有出台禁限放政策的其它市,已经将方案报至当地市政府,预计在2012年,我省所有市都会相继出台。二是建成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按照公安部部署要求,并且得到了国家安监总局同意,由公安部门率先建设烟花爆竹流向信息化管理系统。我省建成较快,前后二个月时间,得到了省安监局的大力支持,设备调试安装,人员培训,全部落实到位。我们于2011年12月20日在全省试运行,2012年1月1日加入全国系统正式运行。目前,根据公安部通报,湖南、江西两省还没有完成建成开通,这就对我省产生了一定影响,因为我省消费的烟花爆竹产品,很大一部分都是从这两省购进,企业没有进入当地系统,就无法开具道路运输许可证。
目前我们正在拟发文件,要求加强春节期间燃放市场管理。一是强调打非是重点。产销旺季,非法生产蠢蠢欲动,我们要求对退出转产的企业进行走访,每一家都要联系上,了解情况,防止转入地下从事非法生产。二是对传统产区要求公安机关会同安监部门采取地毯式搜查,坚决打击非法生产活动,同时要求对经营市场采取部门联合执法,防止国家禁止的摩擦类,小礼花类等燃放危险性较大的产品流入市场,杜绝安全隐患。
2011年协会在配合公安机关安全监管工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首先实行省外企业备案登记,我们很赞同,协会按照相关部门要求,经过评估,88家企业符合条件,88家企业将录入我省流向登记管理系统。公安部在12月初已经将法律文书样式标准印发了,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包括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燃放许可证等,都将会录入系统,实现系统受理、审查、核发相关证件,全部为电子证件,取消手工开证。对于系统完善还需要一定的过程,建立系统初期,由于企业认识不足,参加培训的企业只有180家,大部分企业就在开具运输证时遇到了问题。
2012年我们会继续委托协会做一些事情,发挥协会的专业功能。一是大型焰火燃放作业单位资质申请,省厅专门发文委托协会专家委员会对申请的单位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省厅根据报告意见进行许可。我们虽然是监管部门,但对专业的东西,还不够了解,还需进一步依托协会专家委员会的智库作用。二是2012年如企业有需求,我们还将继续开展大型焰火燃放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重点是燃放技术人员。我省的焰火燃放专业技术人员较少,尽量要求工程师以上的技术职称参加培训,培育我省焰火燃放高级人才。目前,我省燃放技术人员缺口较大,是一个薄弱环节。我们提出与南京理工大学合作,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的方法是可行的,对申报资质的单位,必须要求派员参加。培训方式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南理工代训,赴湖南、江西等地实地培训,培育对燃放的感性认识等等。通过两三年的时间,燃放队伍逐步扩大,市场就会逐步增强。协会还要进一步加强对燃放活动的宣传工作,特别是各地出台禁限放政策后,百姓的燃放时间受到限制,政府就可以组织大型的燃放活动,满足百姓的需求,也是推动禁限放政策一种帮助。各地燃放规模较小,不集中,这就需要走集团化,把人员设备相对较强的企业集中起来,逐步培育大的燃放企业,整合资源,上规模,这样也是对燃放市场的安全也是一种保障。2012年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协会,把全省焰火燃放监管秩序规范起来,积极推动各地燃放活动开展。去年春节,我统计了春节期间燃放事故11起,没有死亡事故,说明我省燃放安全监管工作是卓有成效的。
最后希望协会工作在新的一年更上一层楼,祝在座的各位领导家庭幸福,万事如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