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安监局召开烟花爆竹专项工作会议
发布日期:2009-12-11 信息来源: 浏览量:1647
2009年12月4日,市安监局组织各县区、开发区安全监管部门,烟花爆竹批发公司等单位召开了烟花爆竹专项工作会议。邀请了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打非工作情况,传达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就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以及当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作了部署。会议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和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摸排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单位的数量、分布、规模等基本情况,重点打击五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一是非法生产、储存、批发烟花爆竹的,包括批发经营单位的非法储存行为;二是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三是经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经营网点布设及安全设施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行为;五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要严惩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下达的整改指令行为。对重点区域要实行驻点监督,及时发现,及时打击。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探测仪的威慑力和准确探测功效,运用科技手段对非法隐蔽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打击。市公安支队负责人表示要与安监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市安监局副局长王西平进一步强调安全监管上的五个提升:一是思想观念上有所提升。目前,烟花爆竹在非法生产上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高明,甚至形成利益链,在非法生产环节上愈演愈烈,各区、开发区要时刻紧绷安全之弦,转变观念、创新方法、改进工作方式。二是打非手段上有所提升。发挥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运用科技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举报作用,形成高压打击态势。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行为,严打违法销售。三是安全标准上有所提升。要吸取柏景湾事故教训,提升布点安全标准。四是监管方法上有所提升。层层履行责任,各尽其职,联合执法;创新工作方法,从严监管,达到公开、公平、公正。五是宣传工作上有所提升。一方面要广泛宣传,另一方面要敢于直面媒体,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
会上,各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负责人汇报了打非工作情况,传达了省安监局《转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做好烟花爆竹生产经营旺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并就今冬明春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以及当前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工作作了部署。会议要求各县、区、开发区安监部门和烟花爆竹批发公司,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摸排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单位的数量、分布、规模等基本情况,重点打击五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为:一是非法生产、储存、批发烟花爆竹的,包括批发经营单位的非法储存行为;二是无证无照、证照不全经营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三是经营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行为;四是经营网点布设及安全设施达不到有关规定的行为;五是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同时要严惩抗拒安全执法,拒不执行政府下达的整改指令行为。对重点区域要实行驻点监督,及时发现,及时打击。充分发挥烟花爆竹探测仪的威慑力和准确探测功效,运用科技手段对非法隐蔽生产、储存烟花爆竹行为进行打击。市公安支队负责人表示要与安监部门密切协作,共同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市安监局副局长王西平进一步强调安全监管上的五个提升:一是思想观念上有所提升。目前,烟花爆竹在非法生产上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高明,甚至形成利益链,在非法生产环节上愈演愈烈,各区、开发区要时刻紧绷安全之弦,转变观念、创新方法、改进工作方式。二是打非手段上有所提升。发挥联动机制,层层落实责任制;运用科技手段,充分发动群众举报作用,形成高压打击态势。严格规范烟花爆竹批发、经营行为,严打违法销售。三是安全标准上有所提升。要吸取柏景湾事故教训,提升布点安全标准。四是监管方法上有所提升。层层履行责任,各尽其职,联合执法;创新工作方法,从严监管,达到公开、公平、公正。五是宣传工作上有所提升。一方面要广泛宣传,另一方面要敢于直面媒体,积极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