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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冬季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1-07 信息来源: 浏览量:1732
集团各成员单位、各部门、各分公司:
      为做好冬季及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根据省供销社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单位关于做好冬季及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集团公司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管理,开展各项安全检查工作,确保冬季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管理工作安全
      集团各单位自接到本通知之日起,要及时向全体员工进行传达,并全面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的自查工作。重点加强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管理和检查,加强仓储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要针对冬季火灾特点,加大消防投入,配齐配足相关消防设备。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要及时防止烟花爆竹仓储设施等物品被盗,要进一步细化和完善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的责任制度,做到不漏人、不漏岗、不漏责,强化灭火救援各项准备工作,提高消防应急处置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救援制度的建立,落实相关的应急救援队伍。春节期间,承担燃放任务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要积极协助配合公安部门做好焰火燃放、烟花运输等相关工作。各分公司及其所属盛虹烟花爆竹专卖店、零售网点,要严格按照各地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管理的要求进行储存、销售。各单位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暴露出的事故苗头,必须立即认真整改落实。集团公司将于近期对相关单位进行必要的现场抽查。
二、加强对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和应急值班工作的领导
      集团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和应急值守工作的重要意义,时刻绷紧安全这根弦。要清醒认识安全经营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正常开展和应急值班工作的领导。落实岗位责任制,强化节日期间的值班工作。除集团公司领导要亲自带班外,集团各单位要实行领导带班和专职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
三、做好值班和信息报告工作
      各单位在开展正常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要安排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领导带班和专职人员值班。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严格执行单位领导干部到岗带班、机关24小时值班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处置工作全面稳妥。
      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和社会稳定,做好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为此集团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强化责任,做好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工作,为确保春节佳节社会稳定和谐、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做出盛虹烟花爆竹集团应有的贡献。
 
                                                                                                           二O一一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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