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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发布日期:2019-01-25 信息来源: 浏览量:2179

 

全面禁放烟花爆竹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现在,一些大中城市陆续颁布了“禁炮令”,而且纷纷效尤、你追我赶,面对千年传承的民俗民风,似有大军压境、严防死守之势。部分县级市乃至农村地区也忙着跟风,操办着如何禁燃烟花爆竹之事,似乎不如此就不够文明,不如此就不够进步,不如此就不能彰显其“辉煌政绩”

 问题一:是否充分尊重了民意?


      在此,我们不禁要问,这些“法令”的炮制者是否真正尊重了民意?是否进行过实实在在而非走过场式的民意调查?是否征求了多数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是否在禁令出台前经过了反复的听证和质询?是否符合严格的而非敷衍的法律程序?

 

      作为一个民主国家,政治是民意的集中体现,而“民意”应是大多数民众的意志,而非少数执政者的假想。只有得到了民意支持,才会做到令行禁止,才会实现政通人和。比如扫黄打非、除黑打恶、环境保护、城乡同治等等,它们事关群众的切身利益,符合民意,顺乎民心,就深得人民群的拥护。而烟花爆竹呢,难道能与“黄赌毒黑”划等号、需要执政者大动干戈吗?

 

 

► “禁令”真的有效吗?

 

      烟花爆竹一直是喜庆欢乐的符号,吉祥幸福的象征,怎么一遭遇当下这些领导,就变成了万恶之首?其实,无非是他们害怕担责,便以“民意”的幌子而“力排众议”,出台了这些饱受争议的“禁令”。例如,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为了禁放花炮,不仅铺天盖地散发传单,而且拉起了“燃放烟花爆竹罚款2000元、拘留15天”的大横幅,甚至让学生把《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带回给家长,让孩子逼父母签字,真是气势汹汹,咄咄逼人!如此看来,他们名曰“尊重民意”,实则独断专行;名曰“勤政务实”,实则懒政无为!要知道,凡是不尊重民意的东西,迟早要被人民群众否定的。“文革”时期除“四旧”,搞得那么轰轰烈烈,搞得那么干净彻底,结果怎么样呢?因为违背民意,到头来还不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问题二:文化自信去哪儿了?

 


      我们还要问问这些“法令”的炮制者,你们不问青红皂白,不问孰是孰非,把传统视为糟粕,把文化当作垃圾,搞“一堵二压三抵制”,这好比倒洗澡水时把孩子一起倒掉。你们无视烟花爆竹的发展历史,无视烟花爆竹的文化功能,连起码的认知都没有,还能叫文化自信么?

 

        文化自信是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以及一个政党对自身文化价值的充分肯定和积极践行,并对其文化的生命力持有的坚定信心。在当代,文化已成为世界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的价值维度。我国作为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

 



 传统文化是民族发展的动力


        我们须知,传统文化是一个民族发展的不竭动力,是文明的创造力所在,只有立足于优秀传统文化之根,才能保证中华民族的持续健康成长。在文化融合加剧的今天,中国传统文化更应为中国社会各界所重视与扶持。用烟花爆竹烘托节日的喜庆祥和,寓意群众的美好愿景,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历史事实。

 

 
摄影:徐移波)

► 国家对烟花爆竹的认定


      2016年国务院下文明确烟花爆竹为传统文化产品,并在《消费品标准和质量提升规划(2016-2020)》中把烟花爆竹列为重点项目之一,说明它已得到国家层面的认可。


     毛主席在他老人家在他生命的最后一个春节里,叫身边工作人员在中南海院子点燃爆竹,让他们高高兴兴过个年;胡锦涛主席也在房山县亲自举着竹竿与孩子们一起燃放爆竹,表达与百姓同乐的温暖情怀。

 

        以习大大为核心的党中央,一再强调要弘扬传统文化,开启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他谆谆嘱咐:“我们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最根本的还有一个文化自信”他还说:“必须留得住青山绿水,必须记得住乡愁。”


►  我们的乡愁  

 

        那么“乡愁”是什么呢?乡愁是对家乡的感情和思念,对故土的眷恋是人类共同而永恒的情感。远离故乡的游子,谁都会思念自己的故土家乡。其中就包括儿时挂灯笼、贴对联、放爆竹、吃团年饭和玩龙舞狮的年味,说白了乡愁就是民俗风情。难道你们这些人就没有过放烟花爆竹的童趣,就那么超凡脱俗、不识人间烟火么?

 

 问题三:有何法律和事实依据?



        此外,我们再问一下这些“法令”的炮制者,你们口口声声防止雾霾,保护环境,装成一幅悲天悯人的菩萨模样,一到春节就对烟花爆竹兴师问罪,这又符合哪一条法律规定?动不动就全面禁止,动不动就搞拘留,动不动就罚款,又是谁赋予你们的权力?又找出了多少烟花爆竹导致雾霾的事实依据?

 


 

► “PM2.5”的罪魁祸首究竟是谁?


        遍查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实在查不出一条认定烟花爆竹是污染之源的根据,是否它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煤炭燃烧、工业扬尘、汽车尾气、垃圾焚烧等是雾霾的元凶,这恐怕连呀呀学语的孩童都知道,怎么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中仅仅那么区区几天燃放的烟花爆竹就成了替罪羊?有环保专家测定“PM2.5 ” 的可靠依据吗?

        中国的烟花爆竹出口到160多个国家和地区,成为中国对外文化交流最亮丽、最荣耀的名片之一,为什么他们不因雾霾而阻止进口、禁止燃放呢?为什么到了你们那方风水宝地,它就被你们这些神仙给妖魔化了?

        真是奇了怪了,作为一个烟花爆竹的发明国、主产区和出口国,竟然把烟花爆竹赶尽杀绝,这不是数典忘祖、抛弃传统、自割血脉又是什么?

 

► 当下如何治理雾霾


        当然,根据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部分地区禁放或限放是可行的,但无节制的大范围禁放显然违背中央精神。同时,雾霾也必须坚决治理,而雾霾治理是项系统工程,要严格执行国家的《环境保护法》,下大力气节能减排,坚决处理违法违规排放的企业,但不能避重就轻,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某些一提烟花爆竹就担心雾霾的人,是否有些神经过敏?建议你们不要闭门造车,闭目塞听,也出外走走看看吧。如果没有机会去欧美看那焰火燃放后的蓝天碧空,就来以焰火待客的花炮主产地吧,这里从来没有因雾霾而烦恼,没有因污染而忧虑,有的只是青山绿水,有的只是愉悦欢欣,那些严禁烟花爆竹的地方,不见得就比我们的环境美好。

        从古到今,从中到外,在送旧迎新中,在红白喜事中,在国家庆典中,在体育赛事中,在友好交往中,烟花爆竹一直是欢乐的音符,力量的化身,和平的使者,友谊的纽带,多少仁人志士对它情有独钟,多少文人墨客对它吟咏赞美?!


                                                 摄影:徐移波

          从王安石的“爆竹声中一岁除”到宋祁的“烟花并作长春国”,再到柳亚子的“火树银花不夜天”,描写烟花爆竹的诗词达三百多首,这还不足以说明烟花爆竹的文化魅力吗?还不足以引起我们子孙后代的钟爱吗?难道就因为那一纸莫名其妙的禁令,让这一老祖宗留下的瑰宝在我们手中丢失吗?若果真丢失了,不独是个遗憾的问题,而是不可饶恕的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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