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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广宇做客央广《今天我值班》: 对烟花爆竹“打非”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发布日期:2018-02-11 信息来源:中国烟花爆竹协会网 浏览量:1710

 孙广宇做客央广《今天我值班》:

对烟花爆竹“打非”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

据中国之声《央广新闻》报道,岁末年初,烟花爆竹再次迎来产销旺季。按照历年规律,各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生产活动将在小年前陆续结束,安全监管工作的重心也将逐步由生产环节转移到经营环节上来。今年不少城市出台了更加严格的烟花爆竹禁放、限放政策,这对于烟花爆竹的生产安全来说到底是喜是忧?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烟花爆竹“打非”排查专项行动开展一年以来,交出怎样的成绩单?

“打非”工作在烟花爆竹旺季中处于什么地位?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三司司长孙广宇表示,烟花爆竹“打非”是一项长期、艰巨、复杂的任务,涉及多部门职责,必须持之以恒、齐抓共管。岁末年初是烟花爆竹的旺季,往往也是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集中抬头时段,必须深刻吸取2016年12月下旬,河北唐山、山东德州等地接连发生3起较大非法生产经营事故的教训,做好旺季“打非”工作。对此,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已通过烟花爆竹安全监管部际联席会议达成了广泛的共识。地方各级相关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联动配合,不等不靠、不推不躲,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今年在“打非”方面提出了哪些具体的措施?

孙广宇介绍,今年在“打非”方面主要采取五方面措施: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打非”工作机制。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积极协作配合,不断健全完善政府统一领导下的跨部门、跨区域协作配合、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二是落实“网格化”监管措施。将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纳入社会治理网格化体系,充分发挥县乡两级基层政府以及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对曾有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重点村组、重点人员,以及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封闭式院落、废弃养殖场、集贸市场等可能出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行为的场所逐一登记建档,定期排查,严格落实管控措施。

三是加强对近期关闭退出生产企业的监管。对退出烟花爆竹生产的企业,地方政府要采取拆除销毁剩余危险物品、生产设施、引导帮扶利用原有生产厂房从事农副产品养殖等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开拓相关人员创业就业渠道等措施,确保关闭到位;要高度关注关闭企业未拆除的工(库)房和原负责人、从业人员,防止企业关闭后转入“地下”非法生产,形成更大隐患。

四是从严追根溯源。对生产、经营、运输各环节查获或者事故暴露出的非法行为,一律要进行倒查,彻底查清非法烟花爆竹及其原材料来源、销售、运输渠道,捣毁非法行为利益链条。

五是严肃追责问责。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相关行为,要严肃落实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治安管理处罚和刑事责任追究。要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对组织、参与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对地方政府(包括村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部门“打非”不力,导致发生事故的,要依法依纪给予党纪、政纪处罚问责。

人人应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高度警觉 防止受到非法行为的伤害

孙广宇认为,烟花爆竹与广大群众的生活并非十分遥远。除了烟花爆竹集中产区和居住在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周边的居民外,一般人都不太容易接触到烟花爆竹,但是每逢新春佳节,每个人都可能成为非禁放区的烟花爆竹燃放者和观赏者。同时,对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每个人都应该引起高度警觉,防止受到非法行为的伤害。

孙广宇提醒,非法生产经营场所往往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多个工序聚集在混杂的较小空间内,生产经营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不具备基本安全技能。同时,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往往隐蔽在民房等场所,一旦发生事故,不但造成非法生产经营人员的伤亡,还会殃及周边无辜群众,极易造成群死群伤,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广大社会公众都要认识到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的危害性。这种行为害人害己,一旦发生事故不仅自己家破人亡,还会殃及邻里。”孙广宇强调,首先,每一个人都要从我做起,不组织、不参与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其次,希望大家本着对自己负责、对亲友邻里负责、对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向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安全监管等部门举报身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线索。通过市民的举报,及时消除非法行为,不仅能够保护自己和家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举报其实也是挽救非法行为人员和周边邻里生命财产的善举义行。

政府监管部门如何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打非”工作?

对此,孙广宇指出,一方面是加大举报奖励力度。要广泛宣传举报电话,提高奖励标准,全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线索。对查实的举报信息,要落实兑现奖励,并保护好举报人员。要以常态化的举报奖励机制,培育烟花爆竹“打非”工作积极分子、群众“信息员”等,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协助政府“打非”的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是强化宣传引导。要依托媒体的支持,同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流动宣传车和村组大喇叭广播、在乡村集市等主要公共场所张贴警示提醒等多种形式,积极宣传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引发事故的惨痛教训以及典型案件调查处理问责结果和刑事追责案例,充分发挥典型事故和案件的警示与震慑作用,切实提高触动力、威慑力,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主动举报相关非法违法行为。

     此外,孙广宇表示,举报涉及烟花爆竹的非法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得到政府的经济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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