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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工作意见
发布日期:2016-06-13 信息来源: 浏览量:2337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着力解决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有效防范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的通知》(安委办〔2016〕3号) 制定本工作意见。
一、主要工作任务和目标
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机制重要指示的重大意义,认真分析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规律,全面排查评估生产经营企业安全风险,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构建形成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坚持问题短板导向,专项整治突出问题,实施本质安全提升工程,强化重点风险管控,根治一批重大隐患,淘汰一批落后工艺技术,关闭一批安全保障能力差的企业,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较大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严格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1.建立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风险网格化管理、分级管控、公告预警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制度,聚焦危险化学品“两重点一重大”、经营单位仓储场所、人员密集场所及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盯住爆炸品、易燃液体、液化气体、有毒有害气体,依靠制度和技术手段,落实每一处重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的管理与监管责任,对重点设施、重点场所、关键部位、关键环节以及重点人群严格监管,有效管控。
2.认真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全面推行重点防控措施:(1)对分包转包、一证多厂、多股东各自独立组织生产的,一律依法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对存在“三超一改”(超许可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行为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改的,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3)对工作台(地面)导静电设施和机械设备接地不合格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4)对“三库”不达标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不予延期换证;(5)对不符合《礼花弹安全生产条件》(AQ4121)、《黑火药引火线生产企业安全基本要求》(安监总厅管三〔201343号)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提升或予以关闭;(6)自201671日起,对领导值班安排未上墙、职工进出厂未打卡(或签名)登记的,一律依法停产整顿;(7)自2017年起,重点部位和总仓库未实现防超员超量视频监控的,一律依法停产整改;(8)自2017年起,全面淘汰爆竹引火线“干法制引”工艺和烟火药手工混药工艺。
三、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坚持以科学性、实用性、可操作性为目标,督促地方和企业进一步完善各类事故专项应急预案和高风险岗位现场处置方案,定期组织演练,以实战实操来发现问题、改进提高。要根据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危害特性,强化事故应急前期处置,注重现场安全风险科学评估和精准管控,在最短时间内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盲目施救和处置不当导致事故后果升级扩大。
四、构建标本兼治的综合防控体系
建立烟花爆竹生产关键涉药机械设备安全准入制度,实施生产机械化示范推广工程,强制淘汰烟花爆竹落后生产工艺,逐步提高烟花爆竹生产准入门槛,严格安全生产许可把关,严格控制黑火药、礼花弹等高危产品生产企业数量,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各省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辖区内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从业单位抓好贯彻落实,及时进行分析总结,积极推广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持续推动相关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保障能力,有力促进全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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