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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安监局迅速开展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督查工作
发布日期:2016-05-30 信息来源: 浏览量:20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切实提升我市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本质安全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5月23日,黄山市安监局局长吴灵强率领安全专家及有关科室人员对黄山永新股份有限公司、安徽新远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恒远新材料有限公司、黄山锦峰实业有限公司、黄山市徽州五环化工有限公司等5家涉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的企业进行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整治、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审批、应急演练等工作。对督查中发现的少数企业未设置风向标,储罐装卸区无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设备不符合安全要求,重大危险源未明确专人负责,其温度、压力、流量、组分等监控设施设备不具备信息远传、连续记录、事故预警、信息存储等功能,中控室环境温度偏高,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等19条隐患,当场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令企业立即整改,要求属地安监部门跟踪督办,及时销案,并将整改结果及时报市安监局备案。 
   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储存场所安全监管工作,吴局长强调三个方面工作:一是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二是企业要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按照全市隐患整治年的要求,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三是加大执法力度,对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企业坚决依法处理,切实消除各类隐患,严防事故,确保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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