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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李树辉等同志不再担任协会领导职务和常务理事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5-06-02 信息来源: 浏览量:2084

 (二O一五年五月二十五日二届五次理事会通过)

根据省民政厅、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监察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关于印发《社会团体依法规范管理集中推进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民管字[2014]143号)和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老干部局、省监察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关于从严控制和规范管理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兼任社会组织领导职务的暂行规定》的通知(皖组字[2013]18号)等文件要求,在协会担任副会长的在职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坚决贯彻,纷纷请求辞去协会领导职务,积极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另由于我省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的整体退出,生产企业的副会长也向协会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同意李树辉、许桂芳、周其文、程兆、翟新明、王西平、刘文祥、陶思福辞去协会副会长职务。同意程伟、许玲、王学农因工作变动和其它原因不再担任协会常务理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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