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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县公安局严桥派出所副所长汪晓东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12-05-05 信息来源: 浏览量:4218
 
  汪晓东,男,汉族,1968年3月5日出生,大专文化程度。1983年响应国家号召应征入伍。在中国人民解放军51015部队服现役。1986年11月在云南麻栗坡参加对越作战。1988年12月退出现役,被安置在无为县公安局工作。2000年任无为县公安局尚礼派出所副政治指导员,分管辖区安全生产工作。2004年任无为县公安局严桥派出所副所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至今。
 
  无为县严桥镇地处该县的西北角,与巢湖市散兵镇、槐林镇接壤,受高林镇影响,早在清朝期间就有制作烟花炮竹的传统,已有百余年历史。过去一直都是家庭作坊式生产,后期因为其安全生产性于2000年同步纳入法制管理轨道,绝大部分原制作户都入股成立公司经营。但因当地群众生产制作烟花炮竹的隐蔽性和流动性,仍有一部分群众消极对抗政策规定,私自非法生产,存在相当大的不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杜绝安全隐患,各级领导经过周密细致的调研,于2010年由县安监局、公安局各抽调了数名精通业务的工作人员,成立了县烟花炮竹管理办公室。针对严桥镇是制作烟花爆竹的重点乡镇,于同年下半年,县镇府责成县公安局严桥派出所成立“打非”办,从2010年11月开始,由副所长汪晓东带领一名民警,配合镇安全管理办公室专职负责严桥镇打击非法生产、运输烟花炮竹及涉爆涉危厂矿管理等工作。
 
  2011年,是全镇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炮竹较为混乱的一年。随着烟花炮竹的逐步规范化管理,严桥镇有七家花炮企业被确定为有序退出企业,但企业主和股东抵触情绪较大,甚至有部分股东扬言上访或者将原材料擅自搬入家中私自生产。在此情况下,汪晓东同志带领镇“打非办”人员走村访户,一面积极做宣传工作;一面会同镇安全办管理人员做好库存的药物处理工作,坚决杜绝有序退出的花炮厂药库药物流入社会和村庄,有序地遏制非法生产,切实地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每年下半年是烟花炮竹的产销旺季,有不少群众受利益驱动,抱着侥幸心理,利用掌握的制作技术,组织农闲在家人员及放假在家的学生,利用星期天或傍晚时间在住宅私自生产制作烟花,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对此,汪晓东同志等人放弃自己的休息日,一面向群众和制作户宣传非法生产的危害性;一面进行地毯式的安全检查,做到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挨家挨户巡查,并制作巡查记录,要求当事人签字,认真地摸排出全镇存在的不安全隐患。针对退出的制作户及被处理打击人员和遗弃的废弃房屋,确定了重点预防村、户、人,实行全天候防范,对发现生产迹象的坚决做到一查到底,决不手软,姑息迁就,始终保持高压态势,露头就打、坚决严惩,迅速、有效地遏制了非法生产现象。严桥镇连续三年无一起安全事故发生。
 
  在镇政府及县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烟花炮竹管理办公室及严桥派出所的全力支持下,2011年,严桥镇“打非办”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汪晓东同志全年累计深入涉爆单位检查160余家,发出《整改通知书》37份,提出整改意见80多条;共办理各类案件十余起;其中查处行政案件十起,行政拘留六人,行政罚款四人;办理刑事案件四起,刑事拘留五人(一人因年老生病无法关押被变更强制措施取保候审),除一人犯罪情节轻微外,其余五人均被移送无为县人民检察院起诉。
 
  当前,严桥镇“打非”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汪晓东同志清醒地看到工作中还存在诸多问题,与上级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汪晓东同志将以此为契机,深入推进严桥镇“打非”工作向纵深开展,以实际工作成效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努力为严桥乃至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创建和谐、安全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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