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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标兵、优秀企业家、 先进单位和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4-16 信息来源: 浏览量:3091

 安徽省烟花爆竹协会

安徽省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奖励基金会

 烟协秘字【20154

关于开展2014年度安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标兵、优秀企业家、

先进单位和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会员、有关单位:

2014年,我省烟花爆竹行业在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严格监管和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积极落实生产企业退出市场,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涌现出一批在打击非法、开拓市场、合法经营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协会和基金会决定在行业内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标兵、优秀企业家、先进单位及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安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标兵评选范围: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从事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

2、优秀企业家评选范围:全省批发企业会员单位、在我省从事销售活动省外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3、先进单位评选范围:全省批发企业会员单位。

4、诚信企业评选范围:在我省从事销售活动的省外生产企业。

二、评选条件

(一)安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标兵评选条件

1、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廉洁自律。

2、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非法运输、非法储存、非法燃放等监管工作中,成绩突出。

3、关心、支持企业搞好安全经营。

(二)优秀企业家评选条件

1、重视和推进企业科学经营管理,为提升企业安全经营管理水平,提高经济效益做出较大贡献,在行业中有良好形象及影响力。

2、积极配合职能部门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为维护市场秩序做出应尽的义务。

3、积极研究行业政策、行业形势,为行业发展向政府职能部门建言献策。

4、积极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为协会工作出谋划策,做出积极贡献。

(三)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经营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依法经营,连续三年以上无安全责任事故和质量事故。

2、在行业和区域内有一定影响力,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在本行业名列前茅。

3、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4、在企业经营活动中,重合同、讲诚信。

5、遵守行规行约,积极维护行业整体利益和市场秩序。

6、遵守协会章程,积极交纳会费,关心支持协会各项工作。

(四)诚信企业评选条件

1、在安徽从事销售活动的生产企业,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协会会员资格。

2、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不生产国家明令禁止的烟花爆竹,无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
、无违法经营和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为;
     4
、重视产品质量,出厂产品经省级(含省)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合格,并得到我省经营企业和消费者好评。

5、重合同,守信用,讲诚信,经营中无违约行为;
     6
、在安徽市场年销售额达500万元以上

三、评选办法和要求

1、申报安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标兵、优秀企业家、先进单位和诚信企业,需单位或个人提出申请,经本单位批准推荐。

2、由协会常务理事和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担任评选委员进行评选。

3、申报单位和个人需认真填写《安徽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监管工作标兵、优秀企业家、先进单位、诚信企业申请表》(请到协会网站:www.ah-yh.com下载专区栏下载)。申报安全监管工作标兵、优秀企业家和先进单位需附不少于1000字事迹材料;申报诚信企业需附不少于1000字企业介绍(图片2-4张)。请将申报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电子邮箱:35473838@qq.com)于2015515前报至协会秘书处。(注:事迹材料、企业介绍需提供Word版本发至电子邮箱)

四、表彰办法

1、表彰时间:拟定于在安徽省烟花爆竹协会二届五次会员大会上予以表彰。

2、表彰方式:对先进单位和诚信企业颁发奖牌;对安全监管工作标兵和优秀企业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通过网站、会刊宣传单位和个人的经验与事迹,扩大企业影响和知名度。

联系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四里河路大杨产业园盛虹集团大楼

联系人:李 帅  刘培培

邮编:230031  电话:0551-65735813 

      附件:先进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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