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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刘勇同志先进事迹
发布日期:2012-05-05 信息来源: 浏览量:5750
 
  刘勇,男,中共党员,1963年 2月出生,现任六安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安徽省烟花爆竹协会常务理事,自参加烟花爆竹治安管理工作以来,刘勇同志始终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忘我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烟花爆竹治安管理工作。现将该同志主要先进事迹介绍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岗位责任感
 
  六安市位于安徽省西部,是烟花爆竹传统生产地区,现有烟花爆竹从业单位20家,其中生产企业8家,批发企业12家,六安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负责全市烟花爆竹治安管理工作,责任大、任务重,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刘勇同志自参加烟花爆竹治安管理工作以来,始终坚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置,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文件精神,提高自身安全生产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和“以人为本”的工作理念,强化安全意识,具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和领导能力。
 
  二、加强学习,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刘勇同志始终以“ 关爱生命、关注安全”为己任,以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将学习作为自觉行为,不断丰富积累新时期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做到学有所获、学有所思、学有所用,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撰写了一些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的心得和调研课题报告,同时面对烟花爆竹治安管理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积极学习新文化、新知识,自全国烟花爆竹流向监管信息系统投入运用以来,不仅安排专人负责此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而且亲力亲为,详细了解、学习该系统各项应用功能,大力推进系统的建设应用工作,目前,我市已经基本上实现了对烟花爆竹流向信息的网上监管。
 
  三、狠抓落实,维护烟花爆竹市场秩序
 
  刘勇同志在日常烟花爆竹管理工作工作中立足实际,牢固树立“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积极创新、务实争先”的工作理念,本着抓“烟花爆竹工作无小事”和“百密而无一疏”的工作原则,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抓好烟花爆竹治安管理工作,体现出较高水平。
 
  一是以认真严谨的态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刘勇同志在工作中一贯保持求真务实、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乐于奉献,不辞辛劳,尤其在烟花爆竹治安管理工作中侧重抓到位、抓落实,尽量争取主动,加强对各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各类安全隐患,并及时要求予以整改,实现了2011六安市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零事故”。
 
  二是以强力手段推动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受经济利益驱动,近年来,六安市部分地区非法烟花爆竹生产行为屡禁不止,刘勇同志率领全市公安系统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人员,积极协调安监、交通等部门强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深入一线,实地了解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目前我市非法生产经营业户基本杜绝,在全市打击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活动中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确保了全市的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
 
  三是以积极思索的态度做好业务建设工作。刘勇同志在烟花爆竹治安管理工作中不仅注重加强日常管理,加大对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大力开展“打非”工作,还注重各类材料的整理收集,积累好的经验做法,同时积极创新,取长补短,取得了较好成绩。
 
  四、严于律己,遵章守纪
 
  刘勇同志严于律己,作风扎实细致,严谨认真。在烟花爆竹管理工作中,牢记人民警察的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身体力行,做规范执法的“文明人”和知耻明荣、廉洁自律的“形象人”。敢于碰硬,不搞“关系执法”、“人情执法”、“态度执法”,做到干干净净执法,“有为有威”,以大局和集体利益为先,以诚为本,与人为善,真心实意对待同事,尊重领导。坚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对组织和领导忠诚,对同事坦诚相待,共事共心,同时以廉为本,胸怀坦荡,强化廉洁奉公意识,始终保持良好的自身形象。
 
  一年来,刘勇同志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治安管理工作各项措施,亲力亲为,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从抓日常管理入手,着力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取得了较好效果,实现了对我市烟花爆竹市场的有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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