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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西县五措施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 打非工作
发布日期:2015-01-20 信息来源: 浏览量:2361

    春节将至,为准确高效打击各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杜绝事故发生,肥西县采取五项措施,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及“打非”工作。

    一是严格落实乡镇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烟花爆竹“属地监管”的原则,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要立即组织安监站、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分局)、行政执法所(分局)等有关部门,对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零售点进行一次拉网式检查,发现问题要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取缔。

    二是深入开展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各乡镇政府、园区管委会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落实烟花爆竹“打非”工作责任制,完善由分管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打非”领导组织,细化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牵头成立联合执法队伍,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巡查,受理和查处公众举报,支持、配合重点乡镇、园区开展“打非”工作。

    三是加大督查、检查力度。在春节到来前由县烟花办牵头,组织公安、市场监管等单位对全县各乡镇烟花爆竹“打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和检查。

    四是充分发挥有奖激励机制,调动全民参与“打非”的积极性。县烟花办出台了《肥西县烟花爆竹举报奖励办法》,对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经查证属实的,最高给予1000元奖励。

    五是强化宣传,增强做好“打非”工作的主动性。要采取广播、会议、横幅、宣传车、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教育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守法,提高自我安全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违法活动,引导市民正确燃放烟花爆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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