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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奖励基金会奖励公示
发布日期:2014-06-24 信息来源: 浏览量:3004

     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两起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案件(宿公(二郎)刑罚决字【2014】第392号处罚决定书、宿公(治)行罚决字【2014】第418号处罚决定书,合计案值60000元。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安徽省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奖励基金会奖励实施细则》及安徽省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奖励基金会与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签订的《奖励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合作协议》的约定,经基金会调查核实,以上两起案件符合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基金会将予以奖励。

申请单位

 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案件名称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立案时间

 201459

运输起运地

 江西省万载县

运输目的地

 宿松县境内

运输产品数量

烟花599

运输货物案值

  30000

申请单位

 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案件名称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立案时间

 2014522

运输起运地

  江西省万载县

运输目的地

 宿松县境内

运输产品数量

鞭炮159

运输货物案值

  30000

    公示时间:20146242014629

    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和举报。

    举报电话:0551—65735813

    举报邮箱:wsn@ah-yh.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四里河路与双水路交口北100     

    邮编:230031

                      安徽省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奖励基金会

201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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