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奖励基金会奖励公示
发布日期:2014-01-24 信息来源: 浏览量:3170
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三起省外烟花爆竹非法运输案件(宿公(治)决字【2013】第301号处罚决定书、宿公(治)决字【2014】第001号处罚决定书、宿公(治)决字【2014】第014号处罚决定书),合计案值134216元。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安徽省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奖励基金会奖励实施细则》及安徽省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奖励基金会与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签订的《奖励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合作协议》的约定,经基金会调查核实,以上三个案件符合奖励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基金会将予以奖励。
申请单位 |
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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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
立案时间 |
2013年8月5日 |
运输起运地 |
江西省万载县岭东乡 |
运输目的地 |
宿松县境内 |
运输产品数量 |
鞭炮401件 |
运输货物案值 |
51000元 |
申请单位 |
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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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
立案时间 |
2014年1月1日 |
运输起运地 |
江西省万载县株潭镇静远花炮厂 |
运输目的地 |
宿松县境内 |
运输产品数量 |
烟花1010个 |
运输货物案值 |
54528元 |
申请单位 |
宿松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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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名称 |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 |
立案时间 |
2014年1月5日 |
运输起运地 |
湖北省大冶市四平烟花爆竹厂 |
运输目的地 |
宿松县境内 |
运输产品数量 |
烟花480个 |
运输货物案值 |
28688元 |
公示时间:2014年1月24日至2014年1月30日
公示期间,接受公众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0551—65735813
举报邮箱:wsn@ah-yh.com
通讯地址: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四里河路与双水路交口北100米 邮编:230031
安徽省烟花爆竹行业规范发展奖励基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