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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丰县积极开展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行动
发布日期:2014-01-15 信息来源: 浏览量:2154
    春节将至,烟花爆竹销售将进入旺季,为强化当前至春节期间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防止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发生。1月5日晚,长丰县安监局联合县公安局开展烟花爆竹专项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在罗塘高速收费站、长丰县高速连接线入口处,长丰县公安局组织2名交警和3名治安大队民警,对从高速上下来进入县域境内的所有厢式货车进行逐一检查,确保不漏下任何一个可疑车辆。
    为保障长丰县市民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确保全县烟花爆竹安全形势平稳。长丰县安监局和县公安局多次组织人员开展烟花爆竹的检查工作,从烟花爆竹生产源头、运输过程和市场销售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全县不发生一起烟花爆竹安全事故。
    据了解,烟花爆竹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必须实行专车专用及运输许可证、准运证和定期审验制度;必须通过市交通局、市消防局等有关部门的审查;运输的时候必须有培训合格的驾驶、装卸等作业人员;运输的车辆还必须经公安交通、消防、劳动部门指定的检测单位安全检测合格才能上路。
    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所使用的车辆不具有危险物品运输资质、驾驶员不具有从业资格证,其运输的烟花爆竹大多为非法生产的伪劣产品,运输在路上对公共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通过对车辆的检查有效的防止了非法烟花爆竹流入我县境内,确保了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过一个安全、欢乐、祥和的春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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