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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炮之乡”话安全
发布日期:2007-11-17 信息来源: 浏览量:3117
谷 锐

花炮是建湖传统的特色产业,起源于明末清初,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建湖花炮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1990年,建湖花炮被评为江苏省名牌产品,199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被列为"江苏省受保护的地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2000年,参加意大利第四届世界焰火锦标赛荣获冠军,因此建湖一直以来就享有"花炮之乡"的美誉,现年产大型烟花、礼花弹及各种玩具烟花13大类2000多个品种,年产量110多万箱,畅销世界五大洲30多个国家,出口产品质量连续15年名列国内同行业第一。内销产品的市场覆盖率、产销率在江苏独占鳌头。建湖花炮已成功地承办了首都国庆50周年庆典和吉布提、埃及、马达加斯加等国家国庆庆典、柬埔寨西哈努克亲王生日庆典、香港回归、国家"六艺节"、第三届中国残疾人运动会以及在法国举办的中国文化年、中国•建湖第一届和第二届烟花杂技节等有较大影响的大型焰火晚会300多场次。 
  建湖县有近万人从事花炮产业、花炮年销售额达3亿元,其中出口近亿元,入库税金4000多万元,成为该县地方工业、出口创汇、劳动力就业、财政收入的支柱产业之一。在争创利税的同时,该县十分重视花炮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县安监、公安等部门协调动作,齐抓共管,实现了近5年来未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良性发展。 
  构建安全理念网络 
  建湖县委、县政府把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精心部署,周密安排。首先逐层签订责任状,构建安全管理网络。年初,在一把手县长与分管县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的基础上,县安委会与相关镇、部门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层各级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的安全管理职责,保证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到位;同时与19家花炮生产企业的法人代表一一签订责任状,做到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层层传递,逐级分解,为全年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健康有序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其次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花炮商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的作用。 
  深入开展安全宣教活动,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培训工作。每年该县均以 "安全生产月"等活动为抓手,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举办《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烟花爆竹安全知识竞赛,组织开展烟花爆竹行业"我为安全献一策"活动,使每位职工都能认清自己的安全责任,为安全生产工作献计献策。为使安全理念扎实深入,该县注重抓好安全培训考核,对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涉药工种的工人以及一般操作工人分层次进行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按 "应知、应会、实际操作"三项严格按细则进行考核,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全县花炮企业所有从业人员都参加企业三级培训教育和技能考核;各企业制度化、经常化地开展技能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大力培养初、中、高级技术人才和技术能手。 
  防范与整治并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2004年至2006年深化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意见》(安委办字[2004]18号)及《江苏省2004-2006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苏安[2004]8号),以及今年省、市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具体要求,该县结合实际,制订了《建湖县2007年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继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首先,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基础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现状综合评价(评估),对有资质的中介评价(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列出的不足项或整改项,明确整改补课责任人,限期整改到位,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商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该类企业营业执照或取消其从事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活动资格。 
  建立健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基础台账。突出烟火药剂及其原辅材料的流向管理,实行动药审批制,使动态的操作过程都能在有效的监控中。 
  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机构和专(兼)职安全员队伍的建设。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建立安全管理机构,配齐配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销售企业明确专(兼)职安全员,做到持证上岗。 
  强化烟花爆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根据烟花爆竹从业单位的实际情况,督促企业开展复工、假复、转岗培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基础知识、事故应急知识等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增强从业人员的防范烟花爆竹事故的能力,减少和遏制烟花爆竹事故的发生。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都取得安全资格证书;特种作业和危险工序从业人员,仓储保管员、搬运员、安全质量检验员、运输驾驶员、押运人员、采购员、销售人员、专业燃放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其次,严格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市场准入。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市场秩序,按照《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坚持审查标准,严格发证程序,从源头上规范烟花爆竹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公安、安监、质监、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对无生产、经营、储存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的非法烟花爆竹单位和销售网点坚决依法取缔,决不手软。 
  实行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加强烟花爆竹运输资格管理。烟花爆竹运输企业、运输工具和从业人员的一律必须取得相应资质,并且全面落实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措施和责任,加强日常监管,确保运输安全。 
  再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依法取缔和严格查处私产、私销、私储、私运烟花爆竹,组织专门力量保持高压态势,采用举报电话、举报奖励、明查暗访等方法,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形成打击非法生产经营活动的社会监督氛围。 
  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以企业为主体,建立长效机制。各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各类人员的安全职责,严格规定安全生产"七不准"和"七不"制度。县安监局、公安局每月6日的花炮企业负责人安全工作例会制度,为总结交流安全生产方面的典型事例、批评纠正安全检查中查出的有关隐患和不足、通报涉爆事故案例、增强企业负责人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不断创新提供了一个平台。为严格现场管理,严防死守反"三违",该县各烟花爆竹生产批发企业都按照不低于职工总数1%并不少于1人的要求配备了专职安全员。做到分片、定点、包线,并明确相应数量的兼职安全员,按"小型、分散、少量、多次、勤运走"的要求,严格按照限员、限量、限工房使用用途、限禁用氯酸钾的"四限"规定,把好安全关口。谁违反"四限"规定,就处罚谁,使花炮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一直处在高压态势之下。 
规范安全资料台帐管理,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科学合理,系统规范,静态有帐,动态跟踪,内容真实,记录清楚,注意保存,列入移交"的要求,花炮企业建立职工安全记事卡等内容的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对药物流转实行用药批准手续,批准人对批准事项及下一道工序安全负督查责任,严格药物的收发程序和手续,做到软工硬做。贯彻岗前告知和培训制度,使从业人员了解和掌握本岗位危险有害因素及预防方法。在预防为主的前提下,贯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区域为主,单位自救,遇险逃生和社会互救相结合的原则,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预防工作是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在制定生产工艺、操作规程时,突出事故预防。根据企业危险源点的评估辨识,实行有效的监控,2006年底前关键危险源点全部配备了闭路电视监控装备,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
(作者单位:江苏省建湖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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