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芜湖县公安局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推进夏秋社会治安整治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出成效
发布日期:2013-11-19 信息来源: 浏览量:1932
夏秋社会治安整治工作部署以来,该局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切实加大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力度,扎实开展案件查处及隐患排查工作,有力维护了全县社会治安持续稳定。截止今年10月份,全县共收缴各类烟花爆竹846件;查处各类案件10起、处理违法犯罪人员10名。
一、严厉打击,查处违法不手软
今年以来特别是夏秋社会治安整治行动中,该局严打当头,加大对于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案件查处力度,三个月时间内查处了非法储存、销售、运输烟花爆竹行政案件5起,行政拘留5人,收缴各类烟花爆竹458件。2013年7月30日,该局治安大队联合东湖派出所在对辖区“粤泰钢构公司”大院内的仓库进行检查时,发现在仓库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144箱。经查证,违法嫌疑人孙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十日,对其非法储存的144箱烟花爆竹予以收缴。8月21日,治安大队民警在红杨镇岗山村专项检查时,查获了陈某(男,1984年9月出生,宣城市宣州区文昌镇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案,没收烟花爆竹30余件,该陈某被依法行政拘留处罚。10月12日上午11时许,花桥派出所根据情报线索在花桥镇复兴行政村查获一辆非法运输烟花爆竹的白色面包车,当场查获烟花爆竹70箱,车主未携带公安机关开具的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经审查,违法嫌疑人王某供述其从马鞍山市花山区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到花桥镇来贩卖的违法事实。违法嫌疑人王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二、严密防范,安全监管不放松
工作中,加强同安监、工商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整顿烟花爆竹经营秩序。对烟花爆竹批发销售企业及零售网点开展了安全大检查,严防超标、伪劣、假冒、非法和禁止个人燃放产品流入市场。联合安监等部门检查烟花爆竹零售网点328家次,及时整改安全隐患36处,制止无证销售烟花爆竹16人,收缴报废产品、伪劣禁售产品388件。会同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零售商进行了安全培训,并逐一签订责任状。严格烟花爆竹道路运输管理。以运输许可审批和信息系统应用为抓手,严密烟花爆竹流向掌控,对未按要求进行标识和流向信息采集登记的产品,一律不予开具《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
开展社会面宣传教育,持续推进城关地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通过发放《致城关居民一封信》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群众认识到烟花爆竹燃放存在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或火灾事故隐患,容易产生噪声及环境污染。教育广大群众提高自觉守法意识、自我保护意识。组织召开烟花爆竹经营业主座谈会,深入学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典型案例强调非法生产、销售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进一步增强业主的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
在做好宣传的同时,加大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截止10月底,该局共查处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政案件5起,罚款处罚5人,及时制止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32起。
三、部门联动,清除隐患不遗漏
两节将近,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11月6日,在县安监、烟花爆竹协会等单位大力支持下,该局治安大队在花桥镇组织开展了大型烟花爆竹集中销毁活动,共销毁礼花22126发、大地红432万响、响炮20528发。
(朱永桂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