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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成功查处一起非法经营烟花爆竹案件
发布日期:2013-11-09 信息来源: 浏览量:1832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南陵县公安局周密部署,强化工作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烟花爆竹大检查大整治专项行动。2013年11月1日,该局治安大队成功查处一起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案件,端掉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黑窝点”,查获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4157箱,这是今年以来,该局查获数量较大的一起非法储存、运输、经营烟花爆竹案件,及时消除了一大安全隐患。
  10月初,该局接到群众举报,获取一条非法运输、经营烟花爆竹的重要线索,该局治安大队随即展开调查工作。经调查发现,一辆面包车经常出入南陵县境内非运输、经营烟花爆竹,行动非常诡秘。该大队民警随即对该车的行驶路线通过各卡点视频探头进行网上巡查,结果发现该车只有驶出南陵县的记录,而没有回南陵县的记录,非常狡猾。案件侦查一时陷入僵局,办案民警没有灰心,而是立即调整侦查思路。很快有了重大发现,驾驶该车的嫌疑人范某为南陵县本地人,来往的路线为南陵县至宣城市。该大队民警及时向县局汇报,根据已掌握的该车牌号,通过县局图侦专家叶葵开展网上巡查,经过近三天的网上巡查,终于理清了该嫌疑车辆的行驶路线和时间。2013年11月1日,该局治安大队联合县安全监管局根据嫌疑车辆的行动轨迹,在南陵县许镇镇三获路口设卡赌截。果不其然,凌晨2时,该嫌疑车辆“如约而至”,伏击守候的民警一举将正在用面包车运送烟花爆竹的犯罪嫌疑人范某抓获,当场从犯罪嫌疑人范某的面包车上查获烟花爆竹104箱。
  当晚,办案民警连夜对犯罪嫌疑人范某开展审讯工作。经查:犯罪嫌疑人范某,男,1973年6月27日生,汉族,南陵县家发镇永林村人。通过审讯,犯罪嫌疑人范某交待其从2012年5月份至今,从外地购买数十车烟花爆竹,每次仅运百余箱回南陵县进行销售,非法谋利。初步查明,涉案价值20万元以上,其储存的地点在宣城市宣州区双桥镇。获知此重要信息,办案民警一刻不敢耽误,立即通报给县安全监管局,县安全监管局接报后,非常重视,随即通过芜湖市安全监管局与宣城市安全监管局联系。当天下午,该局治安大队与县安全监管局赶至宣城市宣州区双桥镇,在宣城市宣州区安全监管局和宣城市公安局沈村派出所的大力配合下,一举端掉犯罪嫌疑人范某在宣城市宣州区双桥镇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的仓库,现场查获大地红、电音雷等烟花爆竹共4053件。
  目前,犯罪嫌疑人范某因涉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罪已被该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南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副大队长赵涤菲、
协会常务理事、专家委员朱永桂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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