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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县公安局多措并举加强夏季高温烟花爆竹安全管理
发布日期:2013-08-02 信息来源: 浏览量:1345
  2013年夏季高温已经到来,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因烟花爆竹引发意外事故。根据相关具体实际情况,县公安局向批发企业及零售网点提出如下几点要求:
  一、落实安全检查制度。1、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的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经营特点,对安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当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研究制定整改方案;3、检查及整改应当记录在案。
  二、落实库房通风降温制度。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做好储存仓库的通风降温管理工作,使库房温度保持适宜或接近适宜状态。
  三、落实领导带班和属地派出所巡查制度。1、带班领导为值班日总负责人,并负责安排、督促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巡查、值班规定;2、值班日,带班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联合派出所,对辖区各零售网点巡逻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并及时填写相关巡查情况记录。
  四、落实零售网点限额配送制度。批发企业必须做好烟花爆竹批发配送以及零售的管理工作,杜绝零售网点超量配送,超量储存。
  五、强化烟花爆竹流向系统管理。1、烟花爆竹经营(批发)企业要依据《烟花爆竹流向登记通用规范》(AQ4102-2008)的规定,建立健全产品流向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产品流向登记档案并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2、强化专业燃放类产品购销监控,确保燃放安全。
  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网点务必认真贯彻落实以上各项措施,确保烟花爆竹运输、储存、经营及燃放安全。
 

(芜湖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胡晓芬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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