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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市安监局近日发出做好高温季节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5-24 信息来源: 浏览量:1379
  通知称,汛期和高温即将来临,烟花爆竹企业也将进入一个生产安全事故易发时期。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池州市烟花爆竹行业的生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执法检查,加大执法力度。各县区要高度重视烟花爆竹企业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根据辖区内烟花爆竹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高温季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计划,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方案科学、措施到位。要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检查力度,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强化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针对夏季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的特性,督促企业切实做好高温季节安全生产工作。
  (一)做好员工防暑降温工作。严格执行国家高温季节作业要求,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化工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劳动者连续作业时间,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员工加班。应给员工及时发放防暑降温食品、药品,严防中暑事故发生。
  (二)加强企业生产设施设备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要求,定期进行防雷、防静电检测,确保各项防雷、防静电设施完好有效。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设施设备,及时消除设施设备的缺陷和隐患。要严格落实特种设备设施报检制度,及时报废处理属于国家淘汰类的设备设施,对腐蚀严重的储罐、管道和设备要予以更换,对各类杂物要及时清理,确保安全运行。
  (三)强化企业储存设施的安全管理。烟花爆竹储存仓库要采取防水防潮等措施,严格控制烟花爆竹的储存量,避免高温时段装卸货物,适时对烟花爆竹仓库进行通风降温。
  (四)加大危险性作业的监督管理。化工企业夏季停产、停机检修较多,要切实加强检修期间的安全管理,制定和落实检修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破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危险性作业,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落实检测和防护措施,并配备专人现场监督指挥。
  三、强化应急管理,提高救援处置能力。各县区安全监管局要督促指导烟花爆竹企业适时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组织好救援力量,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同时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保证通讯和信息畅通,建立与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的信息传递渠道,确保事故信息及时、准确上报。特别是要加强与气象、公安、消防、卫生、交运、住建、质监等部门的联系,实现协调联动,密切关注高温、大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根据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提早做好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险情,有效控制和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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