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安监局近日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日期间烟花爆竹经营环节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2-19 信息来源: 浏览量:1829
通知称,春节期间,全市烟花爆竹安全形势较为稳定,没有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从节日期间明察暗访情况看,肥西县城区等地烟花爆竹经营销售较为规范,零售网点烟花爆竹摆放有序,没有发现非法和占道经营等现象。但在有些地方存在销售网点占道经营、产品未贴防伪标签、休闲广场有流动摊贩违法销售等行为。为消除安全隐患,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强化领导,严格落实监控责任
烟花爆竹销售期间,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领导,切实把监管责任推进到乡镇街道、社区,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市场秩序,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进行重点整治,形成群防群治和全覆盖、全时段的监控,绝对不能留有监管死角,确保安全。对采购、储存、销售非法伪劣烟花爆竹、占道经营等行为,要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零售经营许可证。
二、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安全监管工作
瑶海区要加强对新安江东路、长江批发市场存在的违法经营、超量储存、未贴防伪标签、占道经营等行为进行重点整治;蜀山区要加强对天鹅湖景区等流动摊贩违法销售烟花爆竹行为进行重点整治;其它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对辖区内热点、难点区域进行重点整治,确保节日后期安全。
三、妥善处置未销售完的烟花爆竹
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在销售期满后,所在地安监机构要督促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户,按照烟花爆竹回购或者代为保存协议,及时处置零售经营户没有销售完的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要按照协议约定,认真组织回收工作,将烟花爆竹统一存放在具备安全储存条件的仓库内,严防私自存放引发爆炸事故。